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国内>社会> 正文

新型网络盗窃案:客服催款发现自己“被买”电脑

2016-08-09 19:49:43郭亚楠来源:中国新闻网责任编辑:林晨我来说两句

中新网南京8月9日电 (记者 郭亚楠 通讯员 秦公轩)如今,网络支付平台越来越被广大市民所接受,但网络交易并非绝对安全,因此很多市民尽量不在购物网站和支付平台里放钱。但是,这样就真的万无一失吗?8月9日,江苏警方公布一起不法分子窃取市民网站账户信息,利用网站赊购服务购买商品的盗窃案。

据警方介绍,8月8日,警方接到市民小吴报警称,自己在网上“被购买”一台电脑。接警后,民警的第一念头以为小吴被商家强制消费,深入了解情况后,民警发现这是遇到了一起特殊的网络盗窃案。

“我接到自称是某购物网站客服的电话,说我在某网上分期付款购买了一台电脑,要我尽快支付第一期欠款。我当时很纳闷,因为我已经有好几个月没有网购,买电脑就更无从谈起。”当事人小吴说。

挂了电话,小吴马上查询来电号码,查询后发现电话真的是网站客服热线。小吴随即登录该网站,在自己的交易记录里赫然有一笔苹果台式机的交易记录。页面显示,该笔交易是发生在6月份,收款地址是相隔千里的陌生城市,而手机号则无法显示。

八千多元并不是一笔小支出,小吴在该购物网站的账户里只放了十来块钱,电脑是如何购买成功的?小吴带着疑问查看,发现这笔交易使用的是该网站的分期付款功能,下单时无需支付首付款。

了解情况后,民警迅速展开侦查。民警从收货地址入手,发现该地是个公共场所。随即民警联系上网站客服说明情况,网站工作人员配合后查询到收货人的手机号,然而民警发现,该号码是黑卡。目前,江苏警方已对这起盗窃事件立案侦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完)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