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8月4日专电记者调查:各国出“狠招”治路怒 新华社记者 4日,广东中山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了被称为“路怒哥”的赵姓男子。7月28日,这名赵姓男子驾车与后方车辆发生碰撞后,先是下车踩踏后车引擎盖,继而驾车从交界路口违规掉头逆行,连续多次撞击后车,致双方车辆损坏。 事实上,不光在中国,路怒在全球各地都很常见。不少司机不光碰到撞车事故会路怒,在遇到堵车、前车开得慢、有车加塞儿等情况时都容易动怒,路怒症已成为国际通病。针对路怒行为,不少国家纷纷出“狠招”大力治理。 高额罚金 在德国,惩戒路怒族的罚金没有“明码标价”,法院往往依照具体情况做出裁决。从以往的司法判决看,如果驾车者朝他人竖起中指,罚金至少在600欧元(1欧元约合7.4元人民币)以上;一句“老母猪”可能让谩骂者的荷包缩水2500欧元;侮辱警察的罚金通常更高,朝监控摄像头竖中指也不行。 行车过程中,有些司机着急超车,会选择紧跟前车的方式逼前车让道。根据德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换句话说,如果行车时速80公里,后车与前车之间至少应保持40米的安全车距。现实中,遇到紧急刹车、变道等情况,无法在短时间内保持安全车距,但这种情况时间不能太长,如果超过3秒,就算违规。 一名63岁德国男子因在高速路上用紧跟前车和闪大灯的方式,逼前车让开左侧车道,而被法院以胁迫他人罪判罚6000欧元。 2013年8月,德国一名57岁男子被判罚180欧元,他曾以时速131公里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在与前车距离仅26米的情况下行驶了至少123米。 按照德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时速越高,距离前车越近,处罚力度越大。例如,若时速160公里,距离前车小于8米,驾驶者将面临罚款400欧元、扣4分、吊销驾照3个月的处罚。 牢狱之灾 澳大利亚人将路怒症称为“公路恐怖主义”,对路怒症的处罚常常是数罪并罚,不少涉事人面临多项起诉,甚至包括谋杀罪。 在新南威尔士州,任何人驾车追逼另一司机或对其他驾车者进行恐吓威胁、施暴欺凌都属严重罪行,有可能被判最长5年监禁以及最高10万澳元(1澳元约合5元人民币)的罚款,还会被取消驾驶资格。如果发生人身伤害行为,惩罚会更严厉。 对于路怒司机,德国交管部门明确规定:用言辞和手势辱骂他人,属于侮辱他人的犯罪行为;如果按喇叭、用灯晃、不顾车距紧逼前车,根据情节轻重可视为违反交通规则或违法犯罪。不论做出哪种过激举动,罚款自不必说,严重的可能会有牢狱之灾。 在德国,紧跟前车通常只能算违规,但倘若车距过短,给前车司机造成压力,甚至带来危险,则可能被视作胁迫他人的犯罪行为。一旦罪名成立,不仅可能受到罚款、吊销驾照、扣分等处罚,还可能面临3年以内监禁。 专家建议 俄罗斯心理学家佩尔米亚科娃认为,道路上的斗气行为源自日常快节奏、高压力的生活,人们需要释放负面情绪,而对陌生人的路怒无疑成为“成本最低”的方式。 以机动车保有量近400万辆的莫斯科为例,一天中道路交通最危险的时间为17时至18时,而一周中最危险的日子为周五,这正是人们身心最疲惫的时刻。 澳大利亚专家分析,路怒症的发生一方面是个人原因,另一方面也受当时所处环境影响,如交通阻塞、坏天气等。调查数据显示,路怒症更多发生在青年男性身上。 为打击、防范路怒症,澳大利亚几乎每个州都设有举报路怒症热线。许多与安全驾驶有关的网站都设置了关于路怒症的页面,通常在首页安全驾驶导航栏目下说明路怒症的定义、预防、应对以及举报等内容。 澳大利亚专家建议,应保证充足睡眠,这样有助于保持情绪平稳;尝试理解对方,而不是以同样暴力或不文明的方式回敬;如果路怒者极其气愤并阻挡你的车辆,则需锁好车门;避免直视对方眼睛以免被认为是在挑衅;避免做威胁性手势、摁喇叭、阻碍他人通行等。 俄罗斯医学博士、犯罪学家维诺格拉多夫也建议,如卷入路怒冲突,弱势一方应待在车里,锁好门窗并报警。 德国专家的建议更为细致:情绪激动时应避免开车,开车时要尽量控制好情绪,在摇下车窗骂人之前先做一下深呼吸;出行前计划出富余时间,有意识地避开堵车路段;拜托车上其他人及时提醒自己不要出现过激行为。此外,想想高额罚金不如用来度假,也是避免情绪失控的好方法。(执笔记者丁宜,参与记者郭洋、张继业、匡林) |
相关阅读:
- [ 07-26]司机犯路怒症捅伤人受审 称虽然喝酒但头脑清醒
- [ 07-21]盛夏“路怒症”频发防“怒”让心慢下来
- [ 07-13]福州200多名公交车司机上心理疏导课 远离路怒症
- [ 07-13]福州200多名公交车司机上心理疏导课 远离路怒症
- [ 07-07]的哥突然成了路怒族 原来是“情绪中暑”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