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湖北查处一批借洪灾敛财的“无良商家”

2016-07-25 18:08:23 李建平 来源:新华社  责任编辑:邢晓宇   我来说两句

新华社武汉7月25日专电(记者李建平)面对雨情和洪涝灾害,本该同心协力共渡难关,但一些无良商家却把灾难当商机,违反相关价格管理规定敛财,给受灾群众雪上加霜。近日,湖北省物价局对防汛抗洪期间的一批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查处。

一是哄抬价格,突击涨价。湖北汉畅救援服务有限公司、武汉三环瀚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武汉市驰顺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在经营成本没有明显大幅上升、消费者无法选择替代服务的情况下,利用强降雨自然灾害天气形成的市场优势,将渍水车辆施救起步价由原来的每台150元-200元涨到500元-1500元。在施救过程中,不尽告知义务,随意叫价,有的甚至不开收费票据。

在武汉南湖住宅区域严重渍水、部分居民租住酒店的情况下,武汉如家快捷珞狮南路店在经营成本没有明显大幅上升情况下,每间房价格较平时大幅提高60元-70元。

二是对政府定价和指导价项目拒不执行。停车费及农村公路客运价格本属政府定价或指导价范围。但汛期,一些车辆为避渍水绕行穿过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校区、武汉理工大学南湖校区等地时,被强制收取停车费。鄂州至葛店农村道路客运公司汛期加收空调费。

三是不明码标价,随意叫价。武汉市云鑫劳保用品经营部销售的救生衣、雨衣、胶鞋等,武汉市马宇翔建材经营部销售的防水建材等防汛救灾物资均未明码标价,在汛期对紧缺物资随口叫价。

对于类似的价格违法行为,价格主管部门已责令当事人立即进行整改,目前案件正在处理中。

湖北省物价局强调,在突发公共事件、严重自然灾害等非常时期,商家更应自觉遵守价格法律法规,积极展示经营主体应有的社会责任心和社会爱心,不得捏造、散布虚假价格信息,扰乱价格秩序;不得哄抬价格,牟取暴利;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不得囤积居奇,突击涨价;不得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不得模糊价格,强制服务并收费。价格主管部门将严肃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并将相关违法信息记入经营者价格社会信用档案,切实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若受到侵害,可拨打12358进行举报。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