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长沙6月21日电 (记者 傅煜 通讯员 田斐谭畅)经湖南、缅甸等地警方的不懈追踪,湖南两名潜逃缅甸的重大经济犯罪案件嫌疑人21日被押解回长沙,这是中国“猎狐行动”的又一战果。 “猎狐行动”是中共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部署的“天网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去年4月至12月底,中国公安部部署开展了“猎狐2015”专项行动,各级公安机关共从66个国家和地区成功抓获各类外逃人员857名,击碎了疑犯“国内犯罪国外躲”的黄粱美梦。 今年5月,公安部决定继续在中国范围内开展“猎狐行动”。在公安部猎狐行动办的组织指挥下,湖南警方此次千里出击,联合缅甸警方跨国“猎狐”,成功抓获张某里、张某颐两疑犯,破获一起涉案额达1800余万元人民币的重大经济犯罪案。 此案还要追溯到两年前。当年,疑犯张某里虚假出资在长沙注册成立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由疑犯张某颐担任公司法人代表兼总经理。2014年8月至2015年2月期间,该公司采取虚构的贸易事实与受害方签订合同实行诈骗。2016年4月21日,张某里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批准刑事拘留并上网追逃。 长沙警方经反复查找,发现张某里竟在中国国内完全“消失”。湖南省公安厅猎狐办接到长沙市公安局猎狐办案情汇报后,由湖南省公安厅经侦总队牵头的追逃专案组立即成立,铺开缉捕工作。综合大量情报信息研判,办案民警获知张某里、张某颐已于今年4月27日从云南西双版纳边境偷渡出境至缅甸,并曾在缅甸小勐拉地区活动。 6月14日,接公安部猎狐办指示,专案组赶赴西双版纳,与缅甸警方一起在疑犯可能藏匿的区域兵分两路开展走访布控。经过连续两天两晚的走访摸排,“狐狸”尾巴初现端倪。在专案组强有力的配合下,缅甸警方于16日先后将两疑犯抓获。(完) |
相关阅读:
- [ 06-07]“猎狐2015”新疆劝返遣返抓获8名外逃经济嫌犯
- [ 05-15]成都警方“猎狐行动”缉捕一名潜逃缅甸经济嫌犯
- [ 05-05]公安部:"猎狐行动"有逃必追一追到底|个别官员求神拜佛原因何在:信念丧失
- [ 05-05]2016年“猎狐行动”全面展开 剑指追逃追赃更大战果
- [ 03-24]“猎狐”再传捷报 两名重大经济逃犯境外落网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