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问:不参与却提出抗辩? 从始至终,菲律宾所提的南海仲裁案都是一出独角戏。中国政府始终表达了不接受也不参与仲裁的态度,而且通过向国际常设仲裁法院递交照会重申了这一立场,还特别于2014年12月发布了《中国政府关于菲律宾所提南海仲裁管辖权问题的立场文件》,同时向常设仲裁法院表明“转交上述立场文件不得被解释为中国接受或参与仲裁”。 然而,令人费解的是,仲裁庭依据自身设定的《程序规则》,将中国包括上述《立场文件》在内的外交通信视为对仲裁庭是否具有管辖权的有效抗辩。如此一来,等于中国即使主观上反复声明不参与仲裁,但是客观上仍“被参与”到仲裁之中,而且仲裁庭不顾中方的反对强制仲裁程序继续,在中国缺席情况下从中国立场文件强制提取片言只语和立场用于庭审,再强制以此为依据做出裁决。这种“连环强制”为国际法实践所罕见,如此的“缺席审判”何谈“程序正义”,更何谈“实体正义”? 七问:南海宣言岂成空文? 在仲裁庭上,菲律宾提出《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为没有法律约束力协定,强调其没有任何条款可以被解读为排除通过仲裁进行救济的可能。诚然《宣言》没有明文排除仲裁程序的可能性,但是中菲双方实际诉诸和平谈判解决争端且依然无法解决应该作为其他程序启动的先决条件。菲律宾为了强推仲裁违背了《公约》和《宣言》均提倡的“争端各方优先自行和平解决争端”的精神,并将《宣言》置于一种非常尴尬的地位,有可能被视为一纸空文。 仲裁庭的裁决更加剧了这一担忧,其裁定《宣言》为“一项不存在使之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意向的政治性文件”。值得注意的是,与中国存在南海争端的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和越南都派出观察员参加了庭审,越南还专门发出照会对仲裁庭管辖权不具疑问。仲裁庭的裁定必然对上述国家是否效仿菲律宾提起仲裁产生消极暗示,仲裁程序滥用恐一发而不可收拾。对于中国和东盟国家而言,《宣言》具有相当大的重要性,若其效力一落千丈,商谈中的“南海行为准则”便会背负更大压力,其达成与签署会愈发困难,这对于管控相关争议,维护南海地区整体稳定十分不利。 八问:一家之言竟可偏信? 中国不接受菲律宾单方面提起仲裁的原因之一为当事双方必须就争端解决方式履行交换意见的义务。中国政府申明菲律宾没有尽到此项义务,但是菲律宾方面却巧言狡辩称《公约》中这一条款仅对发生争议国家施加“适度的负担”,并已经通过中菲之间的外交信函被充分履行。 实际上,菲律宾“充分履行”交换意见的方式就是在事先没有任何告知的情况下,采取突然袭击而单方面发送就中菲南海争端提交仲裁的书面通知及权利主张,而且中方随后拒绝接受菲方的书面通知并且将其退回给菲律宾。不知这一份突袭且被退回的书面通知究竟是怎样充分履行交换意见义务的。可如此“奇葩”的方式,居然得到了仲裁庭的认可。仲裁庭裁定菲律宾满足了《公约》关于双方就纠纷解决交换意见的要求,还认为菲方已尝试在《公约》和一般国际法要求范围内寻求与中国进行协商,令人不可思议! 九问:虚伪言行何时终了? 整个南海仲裁案开始至今,最让人倒胃口的一番虚伪言论当属时任菲律宾外长的德尔罗萨利奥在第二次庭审期间总结陈词时的发言。他对中国表明“我们依然视中国为可贵的朋友,正是为了保持双方之间的友谊我们才提起本仲裁程序。”如果套用一句网络流行语,用强行打官司的方式来维护友谊,那友谊的小船还不说翻就翻? 可以预见的是,仲裁庭后续关于管辖权和实体问题的裁决做出后,菲律宾必然以此向中国这一口头上“可贵的朋友”发难;同样可以预见的是,菲律宾定会靠向对其施以大笔军援的美国和日本等“真正可贵的朋友”。美国提出针对部分东南亚国家的五年海洋安全合作计划,首年共计5000万美元的预算里菲律宾一家就占据了4200万。美国试图全面增强支持菲律宾海空军和海岸警卫队的实力,与此同时菲律宾的情报、侦察、巡航以及指挥系统等方面也将得到全面提升,同为美国军事盟友的日本也跃跃欲试要与菲律宾就安全保障和南海问题展开更多的合作。有了美日两国在背后的鼎力支持,菲律宾自然会显得更有底气,充当美日制衡中国的马前卒。面对南海争端日趋复杂化的“文攻武斗”的局面,中国必须“文修武备”以应对南海各种变局。 (作者系清华大学当代国际关系研究院博士 张旭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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