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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工地受伤多次找施工队要钱 老出钱让他告自己

2016-04-29 14:33:56王晋飞来源:山西晚报责任编辑:张海燕我来说两句

本报4月27日讯(记者 王晋飞 通讯员 赵青梅)李四(化名)在工地受伤,医治出院后,多次找施工队老板张三(化名)要钱。张三建议李四起诉自己,李四却说没钱。张三给他交了起诉费用,请了律师,又做了伤残鉴定。4月25日,原告从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法院领取了1万多元的赔偿款。一起被告给原告请律师的民事纠纷就此尘埃落定。

朔州的张三有一个建筑施工队。去年夏天,他看见远房亲戚李四家庭贫寒,便和李四商量让他到自己的工队干活。没想到,李四第一天上班就在工地上拆除彩钢房时受伤,张三赶紧把李四送到医院。

几天后,李四出院,总说腿疼,没法干活,找张三要钱。张三前前后后给了一万多元,之后多次和李四商量要一次性了结,但却没有结果。

于是,张三让李四去法院起诉自己,李四却说:“没钱起诉!”

张三自掏腰包给李四请了律师,把自己告上了朔城区人民法院,又出钱给李四的伤情进行了鉴定。经鉴定,张某并不构成伤残。开庭时,法院鉴于双方是亲戚关系,多次组织双方调解,都因被告要求太高而调解失败。

今年3月,朔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后,以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依法对本案作出判决,判决被告张三偿付原告李四各项损失共计1万余元。被告张三收到判决书后,次日将该执行款送至法院。

4月25日,在法院交接该执行款时,原告李四认为法院判决1万余元数额太少,被告当场又在判决之外多给了原告5000元。原告李四在法院当着法官的面写下保证书,保证以后不再找被告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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