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4月15日电近期,在媒体的集中关注下,去年发生的一起“医用问题气体致盲”事件再度引发舆论聚焦。虽然,新闻媒体集中报道,相关医院发出声明,涉事企业出面道歉,但是,事发10个月后,导致药物发生变化的具体原因仍然没有权威答案。 北医三院回应“问题气体致盲” ——诊疗行为符合规范 部分患者得到医院先行赔付 针对媒体持续报道的“问题气体致盲”事件,作为涉事医院之一的北京大学第三医院(以下简称北医三院)在4月14日晚间终于就此事发出声明。 声明的内容包括,北医三院使用该批次气体的59名患者中,45位患者出现不同程度的视网膜损害。经治疗只有少部分患者视力有所恢复,大部分患者视力损害严重。今年2月起,部分患者已得到先行赔付,目前医院正在进行诉讼,追究不合格产品生产厂家的主体责任。 声明还指出,经排查,该院诊疗行为符合规范,气体购置、使用环节均符合相关规定,手续齐备。并且,该院采购的天津晶明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气体,为国内唯一获得注册证的眼用全氟丙烷气体。 一周前,作为该事件另一涉事医院,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已在4月8日就此事发表情况通报。通报称,涉事产品主要适用于玻璃体切割、视网膜脱离等眼科手术。该院出现不良反应的,是2015年6月5日至6月29日期间实施眼底手术的26名患者。 通报还称,目前,已有一名发生不良反应的患者向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上述医院也向法院对天津晶明提起诉讼,法院已经冻结了该公司的资金账户及实施财产保全。 南通大学附属医院还称,医院虽然也是受害者,但以患者权益为重,不回避矛盾。“我院对于患者遭遇的不幸深感痛心,积极补救和追踪病人复查。” 另据媒体报道,4月14日,国家卫计委新闻发言人也就该事件向媒体回应称:国家卫计委相关部门已经关注到此事,目前正在对事件开会研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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