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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国理政地方谈】申城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如何根治?

2016-04-05 19:46:33殷骏来源:东方网责任编辑:李霖 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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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底,上海召开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行动动员会议。会议决定从即日起,针对“量大、面广、屡禁不止”的交通违法行为,上海将充分借鉴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经验做法,重点整治10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这是期盼已久、大快人心的举措。

笔者多年来的调查研究,上海市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主要呈现出如下几个问题。首先是交规意识非常淡薄。不少机动车驾驶员及几乎全部非机动车驾驶员几无交通法规意识。机动车变道、转弯不打方向灯、紧急停车不打双跳灯,在禁止变道路段随意变道,在早晚高峰时段随意占用公交车专用道,在禁止停车区域随意停车。而只要车流量不大及没有专人管理,绝大部分助动车和自行车乘车人除了几乎完全无视红灯停的基本交规外,逆向行驶,强行在人行道上行驶等恶性违章行为也是司空见惯的。除上述之外,不少行人也经常闯红灯或翻阅马路护栏横穿马路。

其次是三不让,即车不让人、人不让车、车不让车。车辆在行使过程中遵循的是丛林法则,更快、更准、更狠者优先,恶性加塞、汽车右转弯时不让过马路的行人,转弯车辆不让直行车辆等现象比比皆是,几乎看不到谦让。在每位司机的日常驾驶中,车辆碰擦、相撞皆如影相随。不少外籍人士常常向笔者吐槽,在上海坐车都像是亲身经历一级方程式大奖赛,太刺激,有生命危险。

再次是几乎没有机动车驾驶员遵守喇叭禁鸣令。上海自2007年6月起对外环线以内的道路实行全天禁止鸣喇叭的措施。即凡是违反“禁鸣令”的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人,将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以100元罚款。然而,时至今日,机动车随意鸣笛、恶意鸣笛、野蛮鸣笛、报复性鸣笛等违章鸣笛现象反而愈演愈烈,且已发展到了肆无忌惮的程度。笔者曾经亲眼目睹一辆违章停放在上街沿的乘用车正要回到道路上时车辆前方有一位蹒跚老人正好路过,该车驾驶员毫不客气地对老人大肆鸣笛,由于喇叭音量很大且也事发突然,老人因此突发心脏疾病并几乎倒地。

最后是长期以来上海距离文明出行的愿景不近反远,最近十几年,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广度与烈度不仅没有得到改善,而且渐趋恶化。从驾驶员本身来讲,不仅是一般市民,机关干部、司法工作者、教师、医师等理应具有较高文化素养和道德修为的人群,其驾驶习惯也大都是比较糟糕的。

作为将建设四个世界级中心作为长期目标的中国最大城市,作为一个在国内外有着较高人文精神评价、曾因其的优雅迷人而被喻为东方巴黎的国际化大都市,日趋混乱的交路交通秩序不但有损于上海的形象,也会进一步加剧上海本已较拥挤的道路交通的拥堵程度。因此,此次上海市多部门联合祭出重拳超常规整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显然是极为必要的。而要想显著提升上海市的道路交通秩序,根本扭转违法行为频出的现状,除了在短期内大力度集中查处上述10类违法行为之外,还应从制度层面落实以下几个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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