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24日电 题:“海购”低门槛时代终结了吗?——聚焦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新政 新华社记者韩洁、姚玉洁、王立彬 尽管去年全国进出口贸易负增长,跨境电子商务仍实现30%以上的高增长,“海购”成为一道亮丽的“贸易风景线”。 24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宣布,自2016年4月8日起将对跨境电商进口零售商品执行新税制。新政策意欲何为?低门槛“海购”时代是否终结?跨境电商发展前景如何?新华社记者第一时间追踪解读。 新税制剑指税负不公 现行行邮税改按进口货物征税、同步调整行邮税税率、取消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免税额……24日,牵动各方神经的跨境电商进口零售税改“靴子”终于落下。 跨境电商进口发展初期,我国对低于1000元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在实际操作中按照物品征收行邮税,其中多数商品完税税率为10%,并对税额低于50元人民币的进口物品予以免征。而随着跨境电商迅猛发展,这一模式带来一些不容忽视的新问题。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所长王微说,与一般贸易进口需征收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后续国内批发零售环节税费相比,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税负水平明显较低,这也是海淘、代购等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方式具有商品质优价廉优势、受到国内消费者欢迎,出现“井喷”式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 “行邮税针对的是非贸易属性的进境物品,而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虽然通过邮递渠道进境,但其交易具有贸易属性,按照邮递物品征收行邮税与一般贸易进口商品、国内生产销售同类商品产生税负不公等问题。”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张斌说。 改革还剑指近年来利用行邮税50元税额免征“钻空子”、日渐增多的税收套利现象。 王微说,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主要是母婴产品、食品、保健品、化妆品等个人生活消费品,价值较低,部分企业想方设法拆单利用免税额避税,以降低售价来争夺市场,陷入只注重短期效益的不良竞争中。 据跨境贸易电商服务进口试点城市统计,目前我国90%以上的包裹不用交税就进境了。而相对于我国一年几千亿元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和我国公民海外购物消费规模,2014年我国对所有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征收的行邮税不到10亿元,税收流失问题相当严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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