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打假人 打假更精准 二中院:食品安全纠纷中 职业打假人起诉近八成 作用明显 (记者安然)近两年内,北京二中院审结的60起食品安全纠纷案件中,消费者胜诉的案件约80%,其中由职业打假人提起诉讼的共有47起,占总数的78.3%。职业化的“消费者维权”,对于维护社会公众“餐桌上的安全”,能起多大的作用?北京二中院民四庭专业审理此类案件的法官唐旭超说:“一般消费者没那么多的时间、精力,即使出了问题,也很少能有效维权。职业打假人正好填补这个空白,他们有着更多的法律知识、识假辨假的能力,对于商家的违法行为,他们能给予更准确、有效的打击。” 北京二中院副院长苏丽英说,“职业打假人”的特点非常明显:他们通常是在短时间内,针对同一被告、同一事由提起多起诉讼。这些案件中的被告全部都是零售商,而且多为经济实力较强、社会知名度较高的大型连锁超市、百货商场。 这60起案件所涉及的全部食品都是“预包装食品”,其中保健食品为20件,占比三分之一。法官发现,尽管这些起诉涉及的是“餐桌安全”,但实际上只有不到一半关注的是食品本身的问题,却有高达32件诉讼,消费者起诉的都与食品标签标示内容有关。“我们在审理中发现,涉及标签的案件,起诉人统统都是职业打假人。”唐旭超法官说。 二中院调研发现,普通消费者一般更关心食品本身真假、添加剂是否合法、保健品的使用功能是不是和商家宣传的一致,而职业打假人则更多地盯着食品没有标明质量等级、执行标准或者能量标示错误等。苏丽英说,在庭上,原被告双方争议激烈地往往是“经营者销售时是否‘明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消费者‘知假买假’是否仍有权主张赔偿等。” 按照现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相应的司法解释,在商品销售过程中,只有销售者和消费者两种身份,是不是“知假买假”,与最后案件定性并无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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