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谈防冤错案件:坚守防止冤错案件底线
2016-03-13 13:48:10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陈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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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3月13日电 (记者 郭金超 张素马德林)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13日举行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分别作工作报告。今年两高报告均提及“陈满故意杀人、放火案”等冤错案件,分别强调要健全冤错案件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坚守防止冤错案件底线。 周强作工作报告时指出,去年各级法院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对667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372名自诉案件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谈及依法纠正“陈夏影绑架案”“陈满故意杀人、放火案”等一批重大冤错案件时,周强强调,要从中深刻汲取教训,健全冤错案件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 周强表示,今年将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健全死刑复核法律援助制度,完善司法救助制度,进一步加强人权司法保障。 “我们对近年来纠正的冤错案件进行深入剖析,深刻反省检察机关自身在批捕起诉、诉讼监督等环节存在的严重问题和沉痛教训,着力完善纠正和防止冤错案件的常态化机制。”曹建明作工作报告时说。 在介绍检察机关在此方面工作情况时,曹建明指出,检察机关建立刑事申诉案件异地审查制度。勇于自我纠错,对检察机关从当事人申诉或办案中发现的“陈满故意杀人、放火案”“钱仁风投放危险物质案”“许金龙等4人抢劫案”等冤错案件,分别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人民法院已依法再审改判无罪。 关于今年工作,曹建明表示,将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坚守防止冤错案件底线。以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专项报告为契机,加强侦查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曹建明强调,将研究建立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建议制度,健全对刑事拘留和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机制等。(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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