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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刻领会习近平同志新闻舆论工作的重要论述

2016-03-11 15:11:03 杂志 来源:《中国记者》杂志  责任编辑:林晨 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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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职责目标与方向定位 提高新闻舆论工作质量水平

——深刻领会习近平同志新闻舆论工作的重要论述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新闻舆论工作是党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治国理政、定国安邦的大事。做好党的新闻舆论工作,事关旗帜和道路,事关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事关顺利推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事关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凝聚力和向心力,事关党和国家前途命运。[1]深刻领会习近平同志关于新闻舆论工作的重要论述,要把正确政治方向摆在第一位,牢牢坚持党性原则、牢牢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牢牢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牢牢坚持正面宣传为主,承担起新时代条件下党的新闻舆论工作的职责和使命。

一、准确把握新闻媒体的意识形态属性与职责性质定位

2016年2月19日,习近平同志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强调,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坚持党性原则,最根本的是坚持党对新闻舆论工作的领导。党和政府主办的媒体是党和政府的宣传阵地,必须姓党。党的新闻舆论媒体的所有工作,都要体现党的意志、反映党的主张,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党的团结,做到爱党、护党、为党;都要增强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都要坚持党性和人民性相统一,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变成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及时把人民群众创造的经验和面临的实际情况反映出来,丰富人民精神世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2]这一论述清晰阐明了党性原则的深刻内涵、有力指出了践行这一原则的实践方法。

回顾习近平同志在各个不同时期对新闻媒体的意识形态属性和党性原则的讲话,可以发现,这些论述都有着鲜明的针对性和时代特征。

2002年12月24日,他在浙江省新闻单位负责人座谈会上发表讲话说,“新闻舆论是上层建筑、意识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新闻宣传一旦出了问题,舆论工具一旦不掌握在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手中,不按照党和人民的意志、利益进行舆论导向,就会带来严重的危害和巨大的损失。”[3]2003年7月18日,他在浙江省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大省建设座谈会上的讲话中再次强调“新闻媒体具有鲜明的意识形态性质,要确保党和人民喉舌的性质不能变,党管媒体不能变,党管干部不能变,正确的舆论导向不能变。”[4]

2004年8月4日,他在浙江省委新闻宣传工作座谈会上指出,“新闻的党性原则,是发展社会主义新闻事业的根本原则,是我们党代表和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本质要求。”“在当前,强调坚持新闻的党性原则,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他随后列举在社会上和部分新闻从业者中流行的一些西方新闻观念——“新闻报道仅仅是真实反映客观事实、新闻游离于意识形态之外”“新闻媒体要成为‘社会公器’、成为‘第四权力’”“鼓吹所谓的新闻自由、反对新闻管理”——明确指出其“实质是要否定新闻的党性原则,否定新闻媒体是党和人民喉舌的性质,否定党对新闻工作的领导。其最终目的,是要搞乱人们的思想,搞垮我们的党和国家”。[5]2006年1月26日,他在看望人民日报社和新华社驻浙编辑记者时强调“任何新闻宣传都是为一定的党派和社会团体服务的,都是他们经济政治利益的集中反映……新闻宣传讲政治,就是要集中反映所处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要求,就是要坚持党管媒体的原则,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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