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贪官转赃款出境赌博——揭秘2000多亿元如何从地下钱庄进出 广东省公安厅11日披露,2015年查处地下钱庄案件83宗,已破案件的涉案金额超过2000亿元。 “新华视点”记者采访广州、深圳等地公安经侦部门,勾勒出地下钱庄巨额资金的“流向图”:有的地下钱庄涉嫌为贪官转移赃款出境,上千万元竟用于赌博;有的则虚拟进出口付款,为境内外的公司及个人提供跨境资金流动和非法的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有的则到处收购外币再转而销售,当起了“二道贩子”。 三种路径进出,一年涉案资金超2000亿元 在广州、深圳多家商业银行开通145个账户组,接受各类资金442亿元。过去4年里,活跃在深圳的“钟氏”“吴氏”两个地下钱庄创下了近年来广东破获此类案件的涉案金额之最。 这是公安机关查处案件中涉案金额较大的典型。从破案的数据可以看出,地下钱庄违法犯罪活动呈现高发态势。 广东省公安厅经侦局局长黄守应说,去年,广东公安机关破获地下钱庄案件83起,是2014年破案数的7倍。警方行动中捣毁窝点79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31名,是2014年的4倍;缴获现金折合人民币3715万元,冻结可疑交易账户3000多个、冻结金额6.65亿元,查扣金额是2014年的2.5倍;已破案件的涉案金额高达2072亿元。 这些隐藏地下的钱庄是如何运作的?广东省公安厅经侦局副局长吴义来介绍说,目前查处的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主要有三种手法操作。 第一种是传统的现金交易和跨境汇兑型。在东莞市公安局侦破的周某波等人地下钱庄案中,犯罪嫌疑人通过到处“收购”当地外贸企业的外币支票,再支付人民币现金给客户,非法买卖外汇折合人民币7亿元。 第二种是资金不出境,境内外资金池对敲完成交易。惠州市公安局办案民警介绍说,游某龙等犯罪嫌疑人在惠东县成立商行并大量开立账户,其合作伙伴则在香港开立账户,客户将人民币打入境内的账户后,香港同行就按约定汇率从香港账户向客户指定的境外银行账户打入外币。从2008年至今,交易客户300多个,涉案金额20多亿元人民币。 第三种是虚构贸易背景实施骗汇或直接把人民币转出境外。深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一大队民警钱警官介绍说,犯罪团伙通过在境内外设立空壳公司、虚构贸易背景等手段向银行骗购外汇,然后对外付款,将资金转移出境,该案涉案金额达346亿元人民币。 资金流向难追,贪官转移千万元用于赌博 哪些人在使用地下钱庄?是否有贪官借此转移赃款? 黄守应说,地下钱庄经营者不问客户身份、收付款来源,扮演了各类上游犯罪的“帮凶”角色,并成为一些经济犯罪及网络赌博、电信诈骗、涉毒涉恐等违法犯罪资金转移出境的主要通道,特别是一些贪污腐败分子通过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将巨额资金转移到境外,逃避打击。 在广东佛山市警方破获的一起案件中,一腐败官员竟转移逾千万元到澳门赌博挥霍。 参与办案的佛山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三大队副大队长张维告诉记者,在他们查办何某璋、何某霜两兄妹地下钱庄案中发现,该团伙的一客户是中纪委发布的100名“红通”人员中的李某波。 经警方核实,李某波时任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股长,伙同他人贪污国家涉农专项资金9400万元后外逃,2015年5月被引渡回国。 佛山警方查明,自2010年10月份开始,李某波通过联系何某璋,先后从大陆转账人民币共计1281万元至何某璋指定大陆银行账户,然后在澳门按市场汇率收取港币。 2009年中,在澳门做生意的何某璋在澳门赌场认识了前来赌博的李某波,由于李经常到澳门赌博,需要从大陆把人民币转至澳门换成港币。李某波向何某璋提出兑换港币的需求,经协商达成意向:李某波在大陆将人民币转账到何某璋提供的大陆银行账户,再由何某璋指使其妹何某霜将钱转至珠海一地下钱庄指定的账户,地下钱庄收款后在澳门支付港币给何某璋,最后由何某璋将港币转至李某波在澳门赌场的账户用于赌博。 按双方约定,何某璋直接在应支付金额中扣下兑换额的千分之二或千分之三作为手续费,非法获利共计3万多元。 黄守应说,在83宗案件中,已确定有4宗与贪官转移赃款有关。据办案民警介绍,由于通过地下钱庄交易的人未必使用真实身份,经营者也只收钱不问身份和资金来源,实际上可能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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