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岁的广西玉林籍男子刘天华,因缺钱而起了歹心,杀死了与他一起钓鱼的钓友后,一方面跟死者的家属一道佯装四处找人,另一方面伪装身份在网络上以“有死者的消息”为由发信息给死者家属索要10万元。昨日上午,刘天华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诈骗罪判处死刑。 据刘天华回忆,2014年8月左右,他在广州后滘村附近水闸钓鱼时认识了常在此地钓鱼的曾姓朋友。2015年1月初,两人互相要了电话,还相约今后一起钓鱼。 法院查明,2015年1月1日19时许,刘天华由于经济拮据,产生了绑架他人勒索赎金的犯罪动机,于是他通过手机以送鱼为名将曾某约到广州市海珠区石榴岗河南岸新光快速桥底见面。“就想约姓曾的朋友过来,将他打晕后控制好并用他的电话勒索五万元。”刘天华事后说。 法院查明,刘天华叫曾某行走到新光快速桥底往东约100米的小路上时,拿起事先藏匿在草丛中的铁水管敲击曾某后脑。曾某受袭后逃跑,刘天华追赶并不断用铁水管敲击曾某头部,曾某为了逃避攻击而跳进石榴岗河后溺水死亡。经鉴定,曾某符合钝器击打头部致颅脑损伤后溺水死亡。 刘天华说,1月23日,曾某的妹妹通过曾某的QQ空间浏览信息加其为好友。“她问我是否认识她哥曾某,我说认识,并将我电话给她。她打电话约我到后滘菜市场见,13时许,我见到姓曾的父母及妹妹。他们拿相片给我认,我说认识并带他们到水闸附近,告诉他们19日或20日晚和曾在这附近网鱼。” “我回来后想反正他们不知道姓曾的已死亡,不如借机以有姓曾的消息为由敲诈他家人10万元。我在网上向一个打游戏的网友要了个QQ号,登录后在一个群里说我因手机停机,问谁可以帮我发一条信息让姓曾的妹妹加我新要来的QQ。有个人帮我发了信息,姓曾的妹妹加了我新要来的QQ。26日9时许我和她聊天,我说有她哥的消息,要10万元现金,让她一个人按我指示送过来。” 2015年1月27日中午,当刘天华按约定到海珠区后滘菜市场与曾某的家属见面时被民警抓获。(记者董柳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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