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宁12月25日电(记者 卢羡婷)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5日公开开庭审理了广东省委原常委、广州市委原书记万庆良受贿一案。南宁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万庆良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南宁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0年至2014年,被告人万庆良利用其先后担任共青团广东省委书记,广东省揭阳市市长、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广东省副省长、广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广州市委书记、广东省委常委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深圳市安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陈族远、广东创鸿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鸿明等十五个单位和个人,在企业发展、项目开发、规划调整、职务晋升等事宜上提供帮助,本人直接或通过其特定关系人林颖索取、非法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125万余元,应以受贿罪追究万庆良的刑事责任。 法庭上,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万庆良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万庆良还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认罪悔罪。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
相关阅读:
- [ 08-18]江西省原副省长姚木根受贿案在厦门中院一审开庭
- [ 08-15]福建省检察院通报三起科级干部涉嫌受贿案件
- [ 07-01]湖北省原副省长郭有明受贿案一审开庭
- [ 06-24]福建116名厅处级以上干部被查 厅级以上干部16人
- [ 06-24]2014年1月至今年5月 福建查办16名厅级以上干部
- [ 05-11]安徽马钢原副总经理施雄梁受贿案一审开庭
- [ 01-28]安徽2014年查处厅级以上官员11人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