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官巨贪被查处 伙同亲属等侵吞集体资产逾1.5亿
2015-12-24 19:39:09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责任编辑:陈玮 赵舒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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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安徽省各地各单位持续加大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力问题的问责力度,共对193个单位或党政领导干部个人实施责任追究,现将8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淮北市烈山区委原副书记陈振江、烈山镇原党委书记任启飞等人因烈山社区原党委书记刘某某“小官巨贪”案件受到责任追究。1996年至2014年,刘某某担任烈山区烈山镇烈山社区(烈山村)党委副书记、书记以及村办集体企业负责人等职务期间,伙同亲属及有关公职人员大肆侵吞村(居)集体资产,涉案金额超过1.5亿元。目前,刘某某被开除党籍,连同其亲属和有关公职人员共计19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这起典型的“小官巨贪”案件涉案金额巨大,涉案人员众多,且持续时间长,充分暴露出烈山区和烈山镇党委、纪委落实“两个责任”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特别是陈振江和任启飞对刘某某包庇袒护,收受贿赂,谋取私利,均被立案调查,予以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烈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陆健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烈山镇党委副书记(时任纪委书记)许彪落实监督责任不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别对烈山区委、区纪委主要负责同志实施诫勉谈话。 2.池州市贵池工业园区原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王国友,原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钱胜宏因园区违规发放福利补贴问题受到责任追究。2013年以来,经王国友签批同意,贵池工业园区管委会违规发放福利补贴,共计157万元。王国友作为违规发放福利补贴的直接责任人,还存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其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的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降级处分;钱胜宏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阜阳市国土资源局原总工程师兼颍州分局局长朱玉彬因对干部监督管理不严,致使单位发生多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受到责任追究。2014年,阜阳市纪委先后查处了颍州区国土系统多名人员违纪违法问题,其中:四人被追究刑事责任,一人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并调离工作岗位。朱玉彬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对干部职工监督管理不严,致使发生多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安庆市望江县财政局高士分局原局长徐先秉因单位发生腐败窝案问题受到责任追究。徐先秉任高士分局局长期间,该局3名工作人员分别因挪用公款、贪污和诈骗等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徐先秉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对干部职工疏于管理,教育监督不到位,致使发生多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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