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际> 国际要闻 > 正文

韩国国会通过“JYJ法” 禁止无正当理由封杀艺人

2015-12-01 10:14:56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王海云 王海云  
分享到:

韩国国会通过“JYJ法”禁止无正当理由封杀艺人

  资料图片:金在中、朴有天、金俊秀三人于2010年组成JYJ组合。

中新网12月1日电 据韩媒报道,如无正当理由,不得限制特定艺人出演节目——这项被称为“JYJ法”的法案日前在韩国国会会议上正式通过。

据报道,这项法案由韩国新政治民主联合议员崔敏姬提议,正式名称为《广播法》修正案。

该法案内容包括非电视节目职员不得以与电视节目制作无关的理由,禁止他人出演节目。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电视台不得接受第三方的请求,限制或禁止他人出演节目,电视台在违反以上规定时,放送通信委员会有权下达纠正命令,或对相关电视台处以相当于整体销售额2%的罚金。

2009年,韩国组合东方神起成员金在中、朴有天、金俊秀三人退出组合,于2010年组成JYJ组合,但遭到前经纪公司SM娱乐和韩国大众文化艺术产业总联合的封杀,未能正常出演电视节目,发行唱片也遭到阻力。

2009年10月,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对SM公司处以“不得妨碍JYJ演艺活动”的临时处理,2011年2月,再次下达间接强制命令,勒令SM公司“继续妨碍JYJ演艺活动时,将处以罚款”。

崔敏姬表示,“JYJ法”的通过,可以保障以JYJ为代表的艺人进行演艺活动的正当权利,也可以保护观众渴望看到自己支持的艺人活动的权益。

JYJ所属经纪公司C-jes娱乐对此表示,“在过去的7年间,JYJ一直在与不公平遭遇进行斗争,感谢大家对我们的支持,希望以此次法案通过为契机,今后演艺圈不再发生类似令人遗憾的事。”

目前,JYJ成员金在中和朴有天先后于今年3月和8月入伍服役,金俊秀则忙于年底演唱会的排练工作。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