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9点,备受关注的“南京虐童案”二审在南京中院开审。9月30日,南京浦口法院对"虐童案"作出一审判决,李征琴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上个月,李征琴的辩护律师将上诉状寄出,请求改判无罪。 李征琴的辩护律师寄出的上诉状中称,李征琴承认打孩子不对,但她认为是教育方法不当失手打伤了孩子,已取得了孩子和亲生父母的谅解。李征琴辩护律师王永杰和王常清认为,一审判决存在严重错误,该案的事实和证据表明了李征琴有错无罪。 同时,10月28日起,孩子因为此案离开校园,无心上学,至今未返,孩子的辍学或引发舆论的聚焦。(崔佳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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