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 司法局局长说 缺什么材料就补上 2012年11月,1年期满,高国平面临“续保”。樊铁锁受贿2000元现金,河北省女子监狱同意高国平续保。 但此时出现政策变化,改由司法局接收保外就医人员进行社区矫正,因高国平的户籍不在北京,北京市司法局拒绝接收。这次,高国平女儿赵某找到律师胡东勇帮忙。 根据胡东勇供述,2012年12月,赵某问他是否认识河北省内司法局的人,他联系了滦南县工商局副局长许振波询问,几天后,许振波带着一行人,去了滦南县司法局局长李洪发的办公室,李洪发了解情况后表示只要手续全就可以接收。 李洪发回忆了见面的经过。他说,当时他叫来了友谊路司法所所长韩某,让韩某办,需要办什么手续就去办什么手续。 韩某作证称,按照规定,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人员居住地应当在本县,并且具保人的居住地也应当是本县,与被接收人员有亲属关系,高国平不符合条件。 “我跟局长说了一下,局长说办就行了,缺什么材料就补什么材料。”韩某说,之后其到下辖的育才路居委会开了个“遵纪守法、表现良好”的证明,内容是其陈述后居委会照着写的,之后其又在暂予监外执行考查表上签字同意,盖了司法所的公章,寄给了监狱。 监控监外人员手机被副局长保管 尽管司法局方面很卖力帮忙,但高国平一方提供的材料不全,当天手续没能办完。 作为具保人,高国平的女儿赵某既不在滦南县工作,也不在滦南县居住,当地工商局副局长许振波听完情况后表态说“这个容易”。 之后,他安排朋友用其房屋为赵某办了暂住证,又让朋友找了滦南县银华春翔农机具经销处,说是“工商局许振波局长的一个朋友想从其经营的工厂开个工作证明”。之后,赵某拿着写好的工作证明,让经销处盖了章。 高国平延期保外就医被批准,在滦南县接收进行社区矫正。 司法局社区矫正科发给高国平一个定位手机,如果高国平离开了唐山地区,监控平台上会有异常显示。然而,这部监管社区矫正人员的手机,却存在了工商局副局长许振波的办公室。 原来,高国平母女平时根本不住在滦南县,这么做是为了避免被发觉脱离监管范围。法院事后查明,办理社区矫正的“落户”,许振波通过胡东勇收受贿赂2万元;保管监控手机,许振波又通过胡东勇收受贿赂2万元。 律师开车追工商局副局长送2万元 据律师胡东勇交代,手续办完后,高国平母女想送钱给司法局局长李洪发表示感谢,被李当场拒绝。于是,他们到司法局对面的商场买了4条烟、4瓶酒送到李局长的办公室。 他说,从司法局出来,他们想给许振波2万块钱,但许振波不要,开车回单位了。他开车追到滦南县工商局,亲自将钱送了过去。2013年上半年,因为高国平母女都不住在滦南,比较担心出什么问题,于是又通过他送给许振波2万元。 许振波、李洪发都证实了上述事实。李洪发说,当时许振波提出送其些东西,要不家属心里过意不去,他没有表态,随后他们拿了4瓶酒、4条烟送到他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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