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冬日,好天气往往格外令人珍视,每逢暖日蓝天,朋友圈被“天空蓝”刷屏的概率也会大大增加。该怎样留住更多的蓝天呢?刚刚结束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给出了答案——用可持续的“发展绿”换取更多更久的“天空蓝”。
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和共享,是十八届五中全会为“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定调的五大理念。从今年春天政治局会议上提出让人耳目一新的“绿色化”概念,到此次“绿色”理念高度融入未来五年直至更久的发展规划之中,绿色发展正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
绿色既是理念也是举措,全会所强调的“坚持绿色发展,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呈现的不止是发展理念的新定位、新高度,更是有的放矢、务实可行的发展手段与工具,也是从一纸蓝图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方案化、项目化、具体化。
可以预期,在“十三五”乃至更长时期,绿色理念与举措将成为我国破解发展和保护难题,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中国现代化新路径。
推动生产方式绿色化
在经济领域,绿色代表了一种可持续的生产方式。全会提出,推动低碳循环发展,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实施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资源,树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建立健全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初始分配制度,推动形成勤俭节约的社会风尚。
绿色的生产方式,既是人民长久的美好期盼,也是现实环境倒逼下的迫切需求。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在快车道上驰骋了几十年,但粗放的发展模式,也让我国在取得辉煌成就的同时,伴生了不可忽视的生态问题。例如,很多地方遭遇的雾霾频发、资源紧缺、河流污染、湖泊萎缩、生态脆弱等“大城市病”、“区域病”,都为过去的粗放式发展亮起了红灯。
如今,在中国经济列车正经受“三期叠加”考验,进入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关键路口,中国能否实现经济结构调整与转型,铸成可持续发展的“绿色引擎”,也正成为中国机遇的重要内涵之一。在今年3月的博鳌亚洲论坛上,习近平总书记也强调,中国的绿色机遇在扩大,要走绿色发展道路,让资源节约、环境友好成为主流的生产生活方式。
在经济新常态下,转变资源利用方式,推动低碳循环发展是保护生态环境与保持经济稳中向好的双赢之策。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积极寻求高效利用资源的模式,大幅降低能源、水、土地的消耗强度;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生产、流通、消费过程的资源优化。同时,也要通过构建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产业结构和生产方式,大幅提高经济绿色化程度,加快发展绿色经济产业,推动绿色生产体系的形成,从而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增长点。
新的生产发展方式的转变,必然伴随着阵痛。但转变也正当其时,需要决心与耐心。近年来,为了治理大气污染,河北关停了大量重污染企业,其经济增速一度大幅下滑。但这种壮士断腕的转型决心,也正使其向绿色发展的优化路径迈进。
推进空间格局绿色化
绿色,同时也代表了生态、生活、生产之间一种更健康的格局。全会提出,要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自然岸线格局,推动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产业体系。
此次绿色格局概念的提出,涉及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方方面面,并与生产力布局、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以及价值理念、制度体制紧密相关,可以说是一场全方位、系统性的绿色变革。
在这一变革过程中,在优化经济发展空间的格局中整合资源、全面挖潜,以创新驱动倒逼绿色转型与绿色发展,创造良好宏观环境,促进绿色低碳环保发展方式的形成等,都至关重要。
从城市来看,近年来,我国新兴城市快速崛起,原有城市规模在迅速扩张,一些地方出现了高楼林立、交通拥堵、环境污染的“城市病”。不可否认,居民生活幸福指数总体提升的同时,某些方面的痛苦指数也有所上升。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不科学、不绿色、单纯追求集聚效应的城市化理念及其发展模式所造成。
从农村来看,在我国现阶段,部分农村环境现状仍然不容乐观,农村基础设施落后,没有统一有效的收集处理系统,大部分生活垃圾和污水随处倾倒,污染耕地、空气、水源,进而影响农作物生长环境,影响粮食蔬菜等农产品质量,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对农村地区的覆盖力度有待加大。
全会提到的“加快建设主体功能区,发挥主体功能区作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基础制度的作用”就是要根据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的不同定位,加快调整完善财政、产业、投资、人口流动、建设用地、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等政策,走上城镇、农村的绿色布局道路。
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
绿色理念地位的提升,也与生态文明建设逐渐从过去的被动式管理转向主动式宏观治理与全面优化密切相关。
全会提出,加大环境治理力度,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实施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开展蓝色海湾整治行动。
一段时间以来,我国存在着污染防治能力弱、监管职能交叉、权责不一致、违法成本过低等问题。问题根本在于没有建立先进、有效、具有严格威慑力的环保制度。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除了有足够的威慑力,还需具备先进性和时效性,要充分考虑不同区域、流域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和环境管理支撑能力的差异性,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体现生态文明建设状况的指标纳入其中,使之成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导向和约束。
此外,五中全会第一次鲜明地提出“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目的主要是加强地方尤其是市、县环境的监管,解决地方保护主义、准确获取环境数据等问题,从根本上破解多年来环保执法难的困境。
生态文明建设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方方面面,并与生产力布局、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以及价值理念、制度体制紧密相关,是一场全方位、系统性的绿色变革。唯有将绿色生产、绿色生活和绿色生态有机统一起来,多措并举,真正落实,才能使绿色发展的成果由全体人民共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