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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游客在港被殴致死 事发街道所有店面都已关门

2015-10-21 07:21:57 张晶 谢希语 牛琪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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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香港10月20日新媒体专电(记者张晶 谢希语牛琪)一名随旅行团到香港的黑龙江男子19日在红磡一珠宝店被殴打至重伤,送医院抢救后,20日宣布不治身亡。香港警方20日将此案列为误杀及在公众地方打架案。身亡旅客因何原因被打?涉事旅行社该负什么责任?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身亡旅客调停期间遭袭

香港警方表示,19日近11时,在来自内地的一个旅行团中,一名内地女游客与内地女领队在红磡民乐街一间珠宝店内怀疑因购物问题争执,一名内地男游客调停期间被两名男子袭击,倒地昏迷送院。

女领队及女游客则受轻伤,均涉嫌在公众地方打斗被捕。香港警方随后继续追查事件,分别在湾仔及红磡拘捕另一旅行团的本地领队及一名内地男游客。

香港(内地入境团)导游总工会主席谢北拱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据了解,这个团共有20多人,现在可以确认的是,内地领队和内地团员之间产生了摩擦,之后滋生事端。但产生摩擦的具体原因众说纷纭,目前尚不能完全确定,需要等待警方的调查结果。

“影子团友”若强迫购物 香港接待社需负责

香港消费者委员会20日表示,对事件深表关注,认为事件严重损害消费者自由消费的权利,破坏香港购物天堂的形象,对此予以谴责。

对于事件可能涉及内地旅行社的领队及“影子团友”,消委会表示,虽然真相仍有待执法部门调查,但强烈要求接待旅客的旅行社和商户,必须严守法律,尊重并确保旅客自由消费的基本权利。

香港特区立法会议员姚思荣20日接受新华社记者访问时表示,内地的团队交到了香港旅行社(接待社),可能领队或导游并没有违反上述规定,但随团团友(如“影子团友”)若做了“强迫购物”行为,香港旅行社本身也有责任,因为导游有责任通知公司,“不通知、不管不问,出事之后旅行社作为在香港的组织者要负起责任。”

消委会表示,强迫购物等行为,可能违反《商品说明条例》中,不良营商手法的“具威吓性的营业行为”,如果证实管理层疏忽或纵容员工进行此等行为,旅行社及商户的管理层亦需负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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