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时报驻韩国特派记者 陈尚文】韩国大法院日前驳回了一名出轨男子提出的离婚请求。这意味着从1965年9月起的50年间,韩国大法院一直不受理有过失配偶离婚请求的原则持续有效。 据韩国《中央日报》16日报道,婚外生子的丈夫A提出离婚诉讼。妻子B于1976年与A结婚,生有三名子女。1996年起,A与另一女子C约会,并生有子女,于2000年离家与C一直保持着事实婚姻关系。2011年A被诊断患有肾脏病,向B所生子女要求进行肾脏移植手术但遭到拒绝,遂提起离婚诉讼。15日,韩国大法院判决A对婚姻破裂负有责任,驳回其诉讼离婚请求。 该审判在韩国掀起了新的一轮关于“有责主义”和“破裂主义”的争论。前者主张犯错的配偶一方不能请求离婚,而后者主张如果婚姻破裂就应允许其离婚。韩国女律师会方面指出,大法院的判决符合国民情绪。但韩国现在急需完善相关制度,让有过失配偶方履行实际赡养义务,包括大幅提高精神损失费等。而另一方面,有观点认为,此次判决似乎未能反映时代的变化。“有责主义”具有限制个人幸福追求权的层面,因此如果能够制定实质性改善对策,可以重新商讨引进“破裂主义”。 不过,在韩国有过失配偶离婚已有路可循。2014年韩国离婚案例中,77.7%为协议离婚,占据很高比例。也就是说,有过失的配偶可以通过说服另一半协议离婚,而不是走向法庭。 |
相关阅读:
- [ 12-22]韩国将翻拍《中国式离婚》 预计2015年播出
- [ 07-03]汤唯宣布与韩国导演订婚 传男方去年底离婚(图)
- [ 03-06]韩国假离婚逃税案多 政府将悬赏举报者
- [ 05-24]韩国“黄昏离婚率”超高 女方主动离婚情况增多
- [ 04-19]韩国男性与外国女性离婚数增 中国女性占比最高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