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国内>社会> 正文

女子遇诈骗执意汇款 幸得民警劝阻避免40万损失

2015-09-11 12:01:00关 清来源:人民公安报责任编辑:陈玮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8月30日,安徽淮南一女子接到诈骗电话信以为真,在准备给骗子转账途中,幸遇淮南市公安局八公山分局八公山派出所巡逻民警,骗局得以拆穿,从而避免了40万元的财产损失。

当日上午10时许,八公山派出所副所长朱永卫带领民警巡逻至辖区西苑小区时,突然发现一名中年妇女拿着手机急匆匆跑过,手里还握着几张银行卡。民警见状立即下车询问情况,该妇女慌慌张张地告诉民警,刚才接到一个浙江绍兴警方的电话,说有人利用她的身份信息及银行账号作案,叫她必须把家里的钱全部转移到绍兴警方提供的一个安全账号,否则她将对所有犯罪行为负责。

听完女子的讲述,朱永卫立刻判断这是一起电信诈骗案件。他耐心向女子讲解几种常见的诈骗手段,但女子始终不相信对方是骗子,仍执意要去汇款。朱永卫见女子仍不醒悟,无奈之下将其带至附近一家银行,与银行工作人员共同对其进行说服。经过民警的努力,女子终于恍然大悟,她紧握着民警的手说:“幸亏遇到警察同志,不然全家的40万元积蓄都要被骗去了!”记者 关 清 通讯员 曹跃修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