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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四个全面”的“四个第一”

2015-08-21 17:25:50来源:中国新闻网责任编辑:陈玮 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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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全面”,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治国理政新的战略思考、新的战略要求、新的战略部署。“四个全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最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新境界。

图为:2014年12月13日,习近平在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世业镇永茂圩自然村调研时同村民亲切握手交谈

“四个全面”的“四个第一”

第一次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定位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关键一步”;

第一次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确定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一次将全面依法治国,论述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姊妹篇”,形成“鸟之两翼、车之双轮”;

第一次为全面从严治党标定路径,要求“增强从严治党的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实效性”,锻造我们事业更加坚强的领导核心。

上述“四个第一”是党在理论观点上的四大突破,并且在观点突破的同时形成了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新的治国方略、新的实践体系、新的战略布局和新的理论成果。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丰富并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推向又一个新境界。

“四个全面”的提出

  图为:每一个“全面”提出时间

首次并提时间。2014年12月13日至1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调研时首次并提“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

首次集中阐述四者关系时间。2015年2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首次阐述“四个全面”的逻辑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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