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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爆炸后主管部门首次表态:配合做好事故调查

2015-08-21 15:03:00 张国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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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的行政主管部门——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发布的信息显示,天津港危险品仓库爆炸事故发生后,该委员会成立企业情况调查组,对涉事企业瑞海国际物流公司及其经营场所的规划、建设、管理、经营资格审批、安全监管各环节进行全面梳理,“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根据2013年2月起实施、交通部部长杨传堂批准公布的《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交通部主管全国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工作。新建、改建、扩建从事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的建设项目,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条件审查。

但事发至今,交通部门从未公开对媒体回应天津港区危险品仓库涉事企业的许可、监管等问题。在事故处置新闻发布会上,天津市安监局副局长高怀友曾指出,瑞海公司把普通的物流仓库改成危险品仓库,按照危险品管理条例,改(扩)建的港口建设项目,由港口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进行条件审查。

天津市委常委、滨海新区区委书记宗国英也表示,瑞海公司获得的港口经营许可证和港口危险货物作业证,由天津市交通委颁发。

事发5天后,在8月17日召开的天津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紧急会议上,天津市交通委主任武岱说,这次事件原因尚不明确,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的损失是巨大的、惨痛的。2015年以来,交通部、天津市和市交通委都层层下发文件,部署召开会议,安排隐患排查,都涉及到了对危险品的监管。“为什么做了那么多工作,出了那么多规定,采取了那么多措施,还发生了这样的重特大事故,付出这么巨大的代价,带来这么沉痛的教训。”他引述天津市委代理书记、市长黄兴国同志的话说,“根子还是不严不实,监管不严格、追责不严厉,工作不扎实、责任不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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