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国内>社会> 正文

360多个涉天津港火灾爆炸事故谣言网络账号被查处

2015-08-14 19:01:44来源:中国网信网责任编辑:唐丽萍我来说两句

记者14日获悉,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近日严肃查处了360多个传播涉天津港“8 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谣言信息的微博微信账号,这些互联网企业依法对有关账号采取关停措施。

天津港“8 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后,一些微博账号、微信公号编造、散布“有毒气体已向北京方向扩散”“方圆一公里无活口”“商场超市被抢”等谣言,制造恐慌情绪。还有人谎称亲属在爆炸中身亡,以“救灾求助”为名传播诈骗信息,谋取钱财。特别是一些“网络大V”恶意调侃,发布极不负责任的有害言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有吴姓“大V”称“天津的爆炸已成为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堪称爆破界杰作”,有一位“大V”将天津爆炸事故与广岛、长崎原子弹爆炸相关联,渲染恐怖气氛,甚至有人发布辱骂消防队员言论,恶意配发血腥图片。这些恶劣言论受到网民谴责和举报。

国家网信办对网上谣言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加大对各类谣言和违法信息打击力度,责成地方网信办和互联网企业依法对散布谣言和幸灾乐祸的所谓“网络大V”采取禁言或约谈等处罚措施,对@李长青律师等90多个微博账号、“油嘴滑舌”等70多个微信公号予以永久关闭,还对200多个账号采取临时关闭措施。

国家网信办新闻发言人对国家出现重大灾难时网上造谣传谣行为表示谴责,提醒“网络大V”增强社会责任感,不散布虚假或未经证实的数据和信息,希望广大网民依法上网,不信谣、不传谣,自觉维护网络传播秩序。该发言人还说,国家网信办鼓励广大网民积极举报网上违法信息。举报电话:12377,举报网址:www.12377.cn。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