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台州8月11日电(记者 谢盼盼 实习生 何冬晨 通讯员 罗洁)无业男子成天穿着警服在街上“溜达”,在小商贩们面前自称“特警大队长”,隔三岔五地就借几百来花花,被借钱的因为他的“特殊身份”而不敢催要。11日,记者从浙江台州临海人民法院获悉,该院以招摇撞骗罪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继续追缴违法所得10900元。 2014下半年,在临海人民路附近卖夜宵的王姐经常碰到一个穿着警服、别着手拷的中年男子来她摊位上吃夜宵。一来二去,两人就有点熟了。 那男子自称姓周,是临海市公安局特警队大队长,刚从仙居那边调过来的,他还向她出示过公安“证件”。王姐对他深信不疑,作为小商户,她觉得能认识一个“大队长”也挺有面子,于是就有心打起了交道,还介绍了自己弟弟和他认识。 之后,周某常以身上没带钱、出差临时要用钱等借口,陆续向王姐和她弟弟借走了三四千元。周某每次都说下个月发了工资就还给他们,因为他的特殊身份,他们也就没有催他。 用同样的手段,周某不仅认识了王姐一家商贩,和附近好几家商户都认识了,熟悉之后,他就以种种借口,几百、上千的跟他们借钱。 王姐是个热心人,当她知道周某是单身汉后,就想着替他做媒,介绍了附近一家小学的一名陈姓老师(化名)给他认识。 2015年1月,周某请陈老师吃饭,然而他又故伎重施,说身上没带钱,先向王姐的弟弟借了800元,之后第二次见面时,又向相亲的陈老师借了3000元。 不过,这位陈老师比其它人要警惕的多,两天后,她就催周某还钱。周某也怕自己露馅,就想着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还钱,20号那天,正好有人请他吃饭,他就借了3000元还给了陈老师。 请他吃饭的人,也是在那条路上经常看到才熟起来,头一回叫他聚餐。周某贪心不足,认为对方出手那么大方,就继续回来吃饭,接着又找借口借3000元,这就引起了对方的怀疑。对方离席打电话去公安确认,得知并无周某这号人物后,立即报了警。 周某落网后,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原来,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招摇撞骗,2009年他就因同样的行为被台州市公安局黄岩分局行政拘留十日,这次,他在临海市古城街道一带骗取周边商户、群众八名,共计10900元。 周某交待,他身上的警服、手铐是几年前他在广东东莞当协警的时候偷偷留下,至于证件之类则是伪造的,他一直强调,别人借钱给他,都是“自愿的”:“他们是为了巴结我。” 法院经过审理,作出了如上判决。(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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