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国内>社会> 正文

林森浩亲笔信曝光:承认投毒 不同意无罪辩护

2015-07-22 12:16:47傅闻捷来源:央广网责任编辑:林雯晶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林森浩亲笔信曝光:承认投毒不同意无罪辩护

  林森浩两封亲笔信曝光:承认投毒不同意无罪辩护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备受关注的“复旦投毒案”昨天(21号)又有了新的进展,犯罪嫌疑人林森浩的两封亲笔信曝光。他在信中承认自己投毒,不同意为自己作无罪辩护。

复旦投毒案犯罪嫌疑人林森浩的两封亲笔信昨天曝光,一封是写给他的父亲林尊耀的,另一封是写给他的之前的代理律师斯伟江的。

在写给父亲的信中,林森浩表达了两个主要的内容,首先他承认自己投毒。他在信中说:“我确实向黄洋投了毒,我只能认,也必须认。”其次,他告诉他父亲,不同意为自己作无罪辩护,并表示保留斯伟江、唐志坚作为自己死刑复核阶段的辩护律师。

值得注意的是,这封信的署名日期是2015年的6月5号。这一天也正是他的律师斯伟江所在律师事务所发表声明称,应林森浩父亲林尊耀的要求,与林尊耀解除委托协议的那一天。第二封写给律师斯伟江的信中,林森浩回顾了此前撤换斯伟江律师的经过,并请求斯伟江重新担任自己的辩护律师。他在信中表示,父亲做出撤换律师决定的时候,自己做出了不撤换的决定,并且始终没有在他父亲的撤销声明中签字。

事实上,早在今年的5月6号,该案的二审辩护律师斯伟江就发表过声明,称与林尊耀,也就是犯罪嫌疑人林森浩的父亲解除了委托协议。而律师唐志坚则继续跟进该案死刑辩护工作。那么对于这两封信,斯伟江律师昨天表示,林森浩写给自己的信,是由他委托上来法院转交的。而林森浩写给父亲的信,则是从律师唐志坚处获得。他透露,已经从上海法院了解到,林森浩目前已经解除了对北京律师谢通祥的委托代理关系。至于自己是否会重新担任林森浩的辩护律师,斯伟江表示目前还在考虑当中,暂时还未做出决定。

(记者傅闻捷)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