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森浩两封亲笔信曝光:承认投毒不同意无罪辩护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备受关注的“复旦投毒案”昨天(21号)又有了新的进展,犯罪嫌疑人林森浩的两封亲笔信曝光。他在信中承认自己投毒,不同意为自己作无罪辩护。 复旦投毒案犯罪嫌疑人林森浩的两封亲笔信昨天曝光,一封是写给他的父亲林尊耀的,另一封是写给他的之前的代理律师斯伟江的。 在写给父亲的信中,林森浩表达了两个主要的内容,首先他承认自己投毒。他在信中说:“我确实向黄洋投了毒,我只能认,也必须认。”其次,他告诉他父亲,不同意为自己作无罪辩护,并表示保留斯伟江、唐志坚作为自己死刑复核阶段的辩护律师。 值得注意的是,这封信的署名日期是2015年的6月5号。这一天也正是他的律师斯伟江所在律师事务所发表声明称,应林森浩父亲林尊耀的要求,与林尊耀解除委托协议的那一天。第二封写给律师斯伟江的信中,林森浩回顾了此前撤换斯伟江律师的经过,并请求斯伟江重新担任自己的辩护律师。他在信中表示,父亲做出撤换律师决定的时候,自己做出了不撤换的决定,并且始终没有在他父亲的撤销声明中签字。 事实上,早在今年的5月6号,该案的二审辩护律师斯伟江就发表过声明,称与林尊耀,也就是犯罪嫌疑人林森浩的父亲解除了委托协议。而律师唐志坚则继续跟进该案死刑辩护工作。那么对于这两封信,斯伟江律师昨天表示,林森浩写给自己的信,是由他委托上来法院转交的。而林森浩写给父亲的信,则是从律师唐志坚处获得。他透露,已经从上海法院了解到,林森浩目前已经解除了对北京律师谢通祥的委托代理关系。至于自己是否会重新担任林森浩的辩护律师,斯伟江表示目前还在考虑当中,暂时还未做出决定。 (记者傅闻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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