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事·锐话题)网络社交平台成招嫖工具,拔掉“微领域毒瘤”有多难? 新华网北京7月19日电(“中国网事”记者李伟 刘恩黎)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智能手机等移动终端的普及,网络社交平台市场快速增长,这也为卖淫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了“温床”。日前,湖北破获全省特大网络招嫖案,成功抓获27名违法嫌疑人。利用QQ、微信发布招嫖信息,公司化运作管理,网络卖淫嫖娼团伙作案的发展模式也伴随着案件的告破浮出水面。 专家表示,“微领域”违法活动存在隐蔽性,执法有难度,社会危害性高。互联网企业应当落实管理主体责任,对用户注册信息进行审核。同时,公安部门需加大网监力量,探索新媒体监管手段,形成线上线下长效管治常态。 每天发布网络招嫖信息几千条,公司化运作管理 近日,据湖北省公安部门通报,湖北襄阳警方经过1个多月的侦查,破获一起全省特大网络招嫖案。一个以公司化运作管理在网络发布招嫖信息、组织卖淫嫖娼的违法犯罪团伙被一举端掉。 湖北省公安厅治安总队相关负责人透露,警方成功抓获该团伙27名违法嫌疑人,查获大量网络发布招嫖图片、视频资料信息,收集到“招嫖账本”等证据。 经初步调查,上述犯罪团伙将一家酒店5楼共25间客房全部包下,召集工作人员及卖淫女开展网上招嫖卖淫活动。团伙内部分工明确、组织严密,分为信息发布部、技师服务部以及财务部等部门。 “利用专门软件,信息发布部工作人员用电脑及手机通过网络向不固定的QQ、微信发布招嫖信息;有人回信息后,由信息员在网络上用语言、图片引诱,留联系电话。”据襄阳市公安局办案民警介绍,该团伙有6个人专门负责在网上发布招嫖信息,每天要发2000余条,信息发布人员直接根据信息发送量、实际来人数“提成”。 近期,北京、四川、广东等地也陆续破获相关新型网络卖淫嫖娼案件,打掉利用微博、微信等社交工具组织卖淫活动的团伙。另外,新浪、腾讯、搜狐、迅雷等互联网公司也先后因监管不力导致所经营的微博、微信等产品存在传播淫秽色情信息问题遭到处罚。 北京律师协会副会长邱宝昌认为,网络招嫖卖淫已成为危害社会的“毒瘤”,微信、微博等社交平台信息传播速度快、传播面广,一些违法犯罪分子利用新媒体社交工具来传播色情信息、组织卖淫嫖娼,由此谋取不法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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