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一名牺牲民警之女眼中的肃宁枪击案 千龙网讯 6月8日晚上发生的肃宁县枪击案,以及6月10日凌晨发生的肃宁县公安局政委薛永清妻子跳楼事件,在网上引发了一片叹息。有人在知乎网上提问“如何看待肃宁枪击案牺牲政委妻子跳楼身亡?”吸引了许多网友关注,共有85条回答。关注度最高的,是发布于6月11日的一条回答,截至6月16日16时45分,获得了4916个赞同,有336条评论。 为什么这条回答能够获得最多的赞同?不是因为文笔很好,也不是因为写得长,还不是因为从整个行业现状来发声,主要是因为,作者“木冉”的父亲,也是一名人民警察,2003年执行任务时被逃犯撞车牺牲了。牺牲时,年仅36岁,他的女儿11岁。如人饮水,冷暖自知。警察牺牲后,他们的孩子的声音,他们的家庭的变化,最能触动我们的心灵。 肃宁枪击案发生后,网上不乏各种各样质疑的声音。比如,有网友认为,基层民警对涉枪案件的应变处置能力有待提高。“木冉”说,当时,她父亲牺牲后,也有人说现在的警察根本不懂得什么战术,这样用命来硬拼不值得。她的父亲,是将警车横在了逃犯的车前面进行堵截,丧心病狂的逃犯并没有减速而是直接撞了过来。在“木冉”看来,无论是她父亲,还是薛政委,肯定没有时间去想是否值得。 “木冉”的解释很有道理。危急关头,面对不确定情况,要求身处险境的警察既能很好地保护自己,又能制服犯罪嫌疑人,有点苛责。要是警察遇到危险首先想到的是怎么保护自己不受伤害,那才是令人担忧的。肃宁枪击案中,第一次交火,一名警察中枪倒下,薛永清就在第一现场。第二次交火,是在嫌疑人老宅,薛永清中枪。当时,村里一片漆黑,嫌疑人在暗处,警察在明处,怎么提高应变能力?难道要放弃抓捕嫌疑人?按照惯例,作为带队的最高指挥,薛永清应当在距离案发现场相对较远的临时指挥部负责调度指挥。他不去现场,或许就不会牺牲,可是,我们是希望还是不希望带队的警察去现场呢?答案是很明确的。 薛政委妻子跳楼,有人指责其不负责任。“木冉”说了她妈妈在丈夫牺牲后的精神状况。“不认识我,不认识所有人,只是哭着叫爸爸的名字,晕倒了不知道多少次,家里的亲戚在悲伤之余一秒钟都不敢从妈妈身上移开视线,怕我们做什么傻事。”身为警察的妻子,难免天天要为丈夫担惊受怕,然而,每次担心都还是有希望的。直到有一天,希望变成绝望,最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精神可能也就垮了。要求伤痛过度、精神崩溃的人跟正常人一样负责任,不切实际,无济于事。就像“木冉”的妈妈,“不认识所有人”,能要求她做什么?让我们有些遗憾的是,薛政委妻子跳楼,她的哥哥没有拉住。但愿类似的悲剧今后不再有。 肃宁县公安局政委薛永清夫妇离世后,许多网友很关注他们的孩子和老人。警察牺牲了,一个家是不是就彻底崩塌了?经济上,家中重要的经济支柱倒了,精神上,勇斗犯罪嫌疑人壮烈牺牲加重了亲人的悲痛。网友“木冉”说,那段时间的痛苦不忍过多描述也无法描述,幸好我们挺过来了。这样的话让人既感到揪心也稍感安慰。英雄的家人和后代比人们想象的要坚强。然而,“妈妈独自带着我生活了12年,承受着谁都无法理解的孤独”,又让人很难过。12年,她们依旧没有走出巨大的心灵创伤。薛政委夫妇的孩子和老人,也许很长时间难以摆脱痛苦,假如我们不能给他们打气,减少他们的伤痛,也请不要随便揭他们的伤疤,往伤疤上撒盐。 提到自己的职业,网友“木冉”并没有跟父亲作出相同的选择。她说,小时候的梦想一直是像爸爸那样当个警察,后来我还是犹豫了,可能警察这两个字对于这个破碎的家庭尤其对妈妈来说真的太过沉重。 警察家庭对伤亡的敏感胜于普通的家庭。不仅烈士家庭这样,在其他警察家庭也同样存在。一名网友回答“如何看待肃宁枪击案牺牲政委妻子跳楼身亡?”的提问时说,“我是警察。我们领导和教员经常说,警察能平安活到退休就是最大的幸福。”另一名网友说,前几天看完这个新闻,赶紧跟爸打了电话,因为父亲的年龄、职务甚至家庭都跟牺牲的薛政委极其相似。 因为职责所在,警察要承担更大的风险,警察家庭要承受更多煎熬。给警察应有的敬意,是社会有良知的体现。 正如“木冉”所说的,“我承认这个行业中存在有问题的人,但真的不能代表所有。”在薛政委抓捕犯罪嫌疑人牺牲,其妻子跳楼身亡后,我们对警察这个群体的了解又多了一些。而执行公务牺牲的警察后人的讲述,也让我们对烈士的家庭有了直观的认识。愿逝者安息,生者坚强,愿社会平安,也愿警察能少一些牺牲,警察家庭多些幸福,少些伤痛。 |
相关阅读:
- [ 06-12]国际|美国爆血腥枪击案1死8伤 枪手疯狂开火|中国女留学生遭同伴绑架殴打
- [ 06-12]美国康州爆血腥枪击案致1死8伤 枪手向人群疯狂开火
- [ 06-10]公安部发唁电哀悼肃宁枪击案牺牲民警及逝世家属
- [ 06-10]河北肃宁枪击案公安局牺牲政委妻子跳楼身亡
- [ 06-10]国内|河北肃宁枪击案还原:政委被伏击身亡|中石油卷巨款女经理落网细节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