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认领现场(6月10日摄)。 6月10日,“东方之星”客轮遇难者遗物认领工作在监利县容城殡仪馆正式启动,工作人员将搜集到的遇难者遗物集中编号、登记,供遇难者家属前来认领。新华社记者李伟摄 记者从“东方之星”客轮翻沉事件现场指挥部了解到,10日8时,“东方之星”客轮遇难者遗物认领工作在监利县容城殡仪馆正式启动,工作人员已经将搜集到的遇难者遗物集中编号、登记,供遇难者家属前来认领。 记者在认领现场看到,323件已经打包编号、登记的遗物,一字排开,遗物包括首饰、钱包、玩具、行李箱等,随时供遇难者家属前来认领。据负责遗物认领工作的监利县副县长林志雄介绍,一些遗物以一家为单位一起打包标号,目前所有搜寻到的遗物全部集中在这里供认领,遗物的登记标号大多根据身份证、社保医保卡、车票等具有身份信息的证件进行。 据介绍,目前认领流程为家属由所在省的工作组人员陪同到达认领现场,根据姓名进行核验遗物,如果登记册中没有姓名,家属可以通过描述详情,在现场志愿者的帮助下,辨认核实认领。认领现场,还有工作人员通过拍照进行公证。为了保证遗物防疫安全,认领现场有工作人员定时予以消毒。 现场工作人员表示,目前,一些大件行李里只有衣物,一些食品类的遗物大多已经长时间浸泡而遭到污染,建议家属予以放弃,就地处理,只认领回随身贵重、具有纪念意义的小件物品。(记者李鹏翔、李伟) |
相关阅读:
- [ 06-10]“东方之星”船体被拖离事发水域
- [ 06-10]“东方之星”拖离事发地 移泊至安全水域
- [ 06-10]加拿大温哥华华人自发悼念“东方之星”遇难者
- [ 06-10]“东方之星”号客船翻沉事件报道中的知识传播
- [ 06-10]“东方之星”号客船翻沉水域“地毯式”探摸完成 首位沉船内获救者出院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