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国际>环球要闻> 正文

MERS疫情来袭多国防治:韩国扩散迅速 中国应对及时

2015-06-04 09:19:29来源:中国新闻网责任编辑:孙靖 孙靖
分享到:

中新网6月4日电综合消息,一些国家近日出现中东呼吸综合征(MERS)疫情蔓延的情况,引发广泛关注。韩国MERS疫情来势汹汹,目前已有35人确诊感染,2人死亡,1300人被隔离,民众如临大敌。中国确诊了首例韩籍MERS患者,香港和广东两地纷纷追查与其密切接触者,加强防控。而MERS的发源地沙特,确诊患者人数也增加到1000多例。世卫组织正密切关注MERS疫情的全新发展状况。

韩国:疫情迅速蔓延逾千人被隔离 民众如临大敌

MERS疫情近日在韩国迅速扩散,自5月20日韩国出现首例MERS患者以来,到目前为止,确诊患者已经增至35例,其中包括第二代人传人病例。此外,因疫情被隔离的人员在一天内增加了573人,达到1312人。其中,有52人后来被解除了隔离。

韩国MERS疫情蔓延引发世界卫生组织(WHO)高度关注。世卫指出,由于韩国首例病患曾前往多家医疗机构就诊,初期也因为未有怀疑而未隔离治疗,导致许多医护人员与病患和首例病患有过密切接触,因此世卫估计,短期内仍会有新的病例出现。

韩国MERS疫情持续扩散,全国民众如临大敌。据统计,随着中东呼吸综合征疫情在韩迅速扩散,韩国国内数百所学校已经停课或休课。民众也加强对疫情的防范意识,口罩和洗手液等预防传染病的产品销量大增。街上随处可见带着口罩出行的韩国人。

韩国总统朴槿惠日前批评韩卫生部门对中东呼吸综合征应对不足,呼吁政府尽一切努力阻止病毒进一步传播。韩国政府专门成立了由灾难安全、保健福祉、行政自治、经济金融、法务、外交、治安等相关部门秘书官组成的“MERS紧急对策小组”,24小时应对紧急情况。

世卫组织指出,韩国是继沙特阿拉伯之后,另一个疫情大爆发的国家,疫情甚至扩散到第三国,并出现三次感染,这是MERS的全新发展状况,世卫正在密切与韩国政府及卫生单位联系,以了解疫情发展。

中国:首例MERS韩国患者精神好转 香港全城戒备

由韩国飞抵香港再往广东的44岁金姓韩国男子,日前被确诊感染MERS。中国于5月29日发布了首例输入性MERS确诊病例,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这名韩籍患者目前在广东惠州市中心医院接受治疗。广东省卫生计生委通报,该患者日前精神状态好转,仍有发热,体温38.2摄氏度,胸片显示双下肺仍有渗出,生命体征相对稳定。

中国工程院院士、呼吸疾病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钟南山现场指导救治工作。他表示,MERS确诊病例的临床表现有轻度改善,处于中低程度的稳定状态,密切接触者中尚未发现疑似病例。目前来看,该病毒较难大规模传染。

截至目前,广东省应追踪的密切接触者共78人,已追踪到69人,全部采取集中方式隔离观察,暂无人出现不适。而香港卫生防护中心2日表示,已经追踪到经香港到惠州确诊韩国病人的29名密切接触者及32名其他接触者,全部未出现病征。

香港卫生署6月1日还对所有来自韩国的入境人士提高警戒级别,一旦发现发烧或呼吸道病征,将一律列作MERS怀疑个案处理。香港医管局也提升了防疫戒备,要求到公立医院的市民及病人,必须佩戴口罩。

而韩国保健福祉部长官文亨杓此前也致函中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感谢中国政府就MERS疫情及时采取妥善措施。他在感谢信中还表示,韩国今后将为控制MERS疫情进一步扩散竭尽全力,并将同中方保持密切合作。

沙特:MERS病毒发源地 患者最多已达1016人

中东呼吸综合征是由一种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病毒性呼吸道疾病,该病毒于2012年在沙特阿拉伯首次被发现。截至6月3日,沙特卫生部统计数字显示,沙特境内新增中东呼吸综合征确诊病例11例,确诊患者累计达1016人。

自2012年首次发现中东呼吸综合征以来,世界各国共向世界卫生组织报告了上千病例,其中包括至少420多个相关死亡病例,其中绝大多数出现在沙特阿拉伯境内。

据悉,引发中东呼吸综合征的是一种冠状病毒,病毒可能来自骆驼。其典型病例常呈现发热、咳嗽和气短等症状,在检查中经常出现肺炎表现。胃肠道症状,如腹泻等也有报道。

重症病例可导致呼吸衰竭,需要在重症监护室内机械通气和支持治疗。糖尿病、肾衰竭、慢性肺病患者和免疫力弱者被认为更容易感染中东呼吸综合征。

大韩医师协会提出预防MERS的方法包括,咳嗽和打喷嚏时,用卫生纸捂住口和鼻,将使用过的卫生纸,丢弃在垃圾桶;不用不干净的手触摸眼口鼻;出现发烧等呼吸系统症状时,避免和其他人接触并立刻就诊。(完)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