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网信办护航青少年网络精神家园

2015-05-21 22:56:59  来源:中国网信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孙劲贞  
分享到:

互联网上流行一个词“网络原住民”,主要是指1995年以后出生的孩子,自幼就有条件、有机会、有能力接触网络,有些孩子在学会认字之前就会在手机、平板电脑上打游戏、看动画片。但是,未成年人在享受网络带来的欢乐的同时,由于涉世不深、辨别力、自控力不强等原因,遭到了网络不良信息的侵蚀,严重影响学习和成长,甚至给自己和家庭带来巨大的痛苦。为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网络环境,提高青少年网络安全意识,国家网信办在全网范围内开展“护苗2015·网上行动”专项工作,开展一系列网络安全课程教育和公益活动。接下来我们为您剖析网络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的“负能量”以及相关部门为青少年构建清朗网络空间做出的努力。

侵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网络负能量” 

网络色情:淫秽色情制品通过网络对青少年造成“精神污染”,将他们引入堕落和犯罪道路。一些网站利用青少年对游戏、动漫和文学的兴趣爱好,传播带有色情色彩的网络游戏、漫画连载、动漫视频和低俗网络文学,使其沉迷。更有些网站,时常出现一些赤裸裸的色情画面和提示语言,加上弹窗跳出的动画效果,诱使涉世不深的未成年人点击。

网络暴力:研究机构做过一项调查,现实中针对未成年人的“校园暴力”行为,如今正向虚拟的网络转移。由于未成年人心理发育不成熟,自控能力相对较弱,极易受到具有煽动力的暴力网络游戏或图片、视频的负面影响。在猎奇心理作用下,未成年人极可能在现实中模仿实现,最终走上犯罪道路。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