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国内>时政> 正文

钢企刮起反腐风 今年以来4大钢铁高管被查

2015-05-12 06:58:57来源:北京晨报责任编辑:陈玮 陈晖
分享到:

马钢集团原副总经理施雄梁涉嫌受贿一案,日前在安徽省安庆市开庭审理。施雄梁被指控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炼钢辅料供应商和经销商贿赂款物折合人民币190余万元,并为其谋取利益。

今年62岁的施雄梁,自1997年起历任马鞍山钢铁股份公司三钢厂厂长、马钢股份公司副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2011年任马鞍山钢铁(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直至2013年7月退休。

施雄梁案发是在他卸任马钢集团副总经理职务之后。2014年5月7日,经安徽省检察院指定,安庆市检察院于同年5月9日以涉嫌受贿罪对其立案侦查。案件侦查终结后,交由安庆市迎江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此时的施雄梁,已退休一年有余。

检方指控施雄梁利用分管马钢股份公司技术中心、质检中心、炉料公司和销售公司等职务之便,多次收受炼钢辅料供应商和经销商朱文清、黄荣平等10人所送财物,包括153.5万元人民币、23万元港币、5000美元、4000英镑以及价值人民币14万元的购物卡。检察机关认为,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施雄梁对指控的主要犯罪事实和罪名不持异议,但对部分受贿事实的定性及案发前所退赃款不应计入受贿数额等问题提出了辩解,并对自己的受贿等行为表示忏悔。法庭未当庭宣判。

早在2010年,安钢集团质量监督部型材质量检查站原站长罗春平、原料站质检组原组长王利明、焦铁矿质量检查站原站长常健、原料质量检查站质检矿组原组长张磊,就因利用职权便利非法收受来自供应商贿赂,被判刑。

综合新华社、第一财经日报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