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药品价格违法行为将被列入价格诚信记录
2015-05-05 12:12:35来源:中国新闻网责任编辑:张海燕 周艾连 |
分享到:
|
中新网5月5日电 据发改委网站消息,发改委等部门今日宣布,6月1日起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建立信用奖惩机制,把药品价格违法行为列入价格诚信记录,并根据相关规定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严重违法行为列入药品集中采购不良记录。 近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发出通知,决定自2015年6月1日起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同步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强化医保控费作用,强化医疗行为和价格行为监管,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 该负责人指出,对扰乱药品市场价格秩序等价格违法行为,价格主管部门将严格依法行政,依据《行政处罚法》、《价格法》、《反垄断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加大对药品价格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该负责人表示,对于借药品价格改革之机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特别是哄抬特殊患者的特殊用药价格等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典型案件,将依法从严处罚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此外,该负责人还表示,建立信用奖惩机制,把药品价格违法行为列入价格诚信记录,并根据相关规定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严重违法行为列入药品集中采购不良记录,建议有关部门依法取消相关企业产品入围资格,两年内不接受该企业任何产品集中采购申请。 |
相关阅读:
- [ 05-05]发改委:不能因政府负责人变更废除特许经营协议
- [ 05-01]发改委“吹风”空调企业勿打价格战 不能搞价格同盟
- [ 04-29]省发改委:厦漳城际铁路环线项目建议书通过预审
- [ 04-28]发改委:确保50%以上福彩公益金用于养老服务业
- [ 04-27]发改委手握七类工程包 投资将成稳增长“风暴眼”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