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通缉令”震慑贪官 中国反腐力度持续加码
2015-04-24 07:41:05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陈玮 李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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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日前集中公布了针对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国家工作人员、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等人员的红色通缉令。这是中国首次集中而具体地公布外逃人员信息,是中国全球追逃追赃“天网行动”的重要步骤。 据了解,这批外逃人员的外逃时间最早可追诉至1996年,潜逃地点包括美国、加拿大、新西兰和澳大利亚等多个国家和地区。来自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披露的信息显示,百名外逃人员近半数曾在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担任“一把手”,六成以上涉嫌贪污受贿,其中包括“第一女巨贪”杨秀珠、“逃跑书记”杨湘洪,“金融裸官”高山等。 中共十八大以来,随着反腐力度不断加码,反腐的方式也在不断创新,已构成从中央专项巡视到派驻纪检组,从群众广泛参与的网络举报反腐到“天网行动”的“全方位”“立体式”“高密度”反腐态势。 此次公布的百名外逃人员信息涉及姓名、性别、原工作单位及职务、身份证号码、外逃所持证照信息、外逃时间、可能逃往国家和地区、立案单位、涉嫌罪名、发布红色通缉令时间和红色通缉令号码等详细信息,被舆论称为“精准猎狐”。 在红色通缉令名单上名列第三位的前中储粮官员乔建军,因涉嫌欺诈和洗钱已于上月被美国加州联邦检察官起诉,目前正在缉拿中。负责这项起诉的联邦检察官向媒体透露,乔建军被捕后或被遣返中国。 “外逃贪腐分子信息一旦被主权国家公布,也会被其他国家列入黑名单,成为过街之鼠,其犯罪资产亦或被冻结,只能选择回国自首。同时,也将有力震慑国内腐败分子,切断他们的外逃退路。”《求是》杂志研究员、党建专家黄苇町说。 2014年,中共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设立了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健全了协调机制。中国还加强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框架下的双边、多边协作,与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建立了反腐败执法合作机制。 去年11月在北京举行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期间,发表了《北京反腐败宣言》。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尚未与中国签订引渡条约的APEC成员签署了该宣言。 目前,中国已与加拿大谈判完成“分享和返还被追缴资产协定”,这是中国就追缴犯罪所得对外谈判的第一项专门协定。中美两国还在去年10月达成意向,推动在调查、追踪、冻结、追缴、返还腐败资产方面开展交流与合作,重点追缴和返还腐败犯罪资产。 黄苇町说,此次公布的红色通缉令上的人员涉案金额普遍较大,影响恶劣,是中国要绳之以法的重点人物。随着中国海外反腐工作日趋成熟,此时集中发布信息是“水到渠成”。 去年7月至12月底,中国开展了为期半年的“猎狐2014”专项行动,共从69个国家和地区成功抓获外逃经济犯罪人员680名。 今年,中国海外反腐力度继续加码。3月,由中央组织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人民银行等多家单位参与的“天网”行动正式启动,将综合运用警务、检务、外交、金融等手段,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抓捕一批腐败分子,清理一批违规证照,打击一批地下钱庄,追缴一批涉案资产,劝返一批外逃人员。 3月28日,公安部派出的联合缉捕工作组将潜逃老挝的天津市国税局直属分局原局长庞顺喜、天津港保税区瀚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安慧民成功押解回国,取得了“天网”行动的首个战果。 在海外“猎狐”的同时,国内“打虎”“拍蝇”的力度也持续加强。目前,中央纪委已首次向中共中央办公厅、中组部、中宣部、全国人大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全国政协机关派驻纪检组。针对国有企业的中央专项巡视也已在进行。 2013年开通的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通过信息权威发布、与网民互动交流、网络信访举报等手段,铺设了网络时代依法反腐的“快速通道”。 反腐专家表示,通过这一系列举措,中国在向世界宣示,不管腐败分子是什么身份、职位,潜逃多久多远,藏得多深,都会被绳之于法。(记者李建华郭丽琨 李云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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