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国际>环球要闻> 正文

美国国会“夺权” 伊核协议遇“新屏障”

2015-04-17 09:08:27惠晓霜来源:新华网责任编辑:孙靖 孙靖
分享到:

经过激烈讨价还价,美国总统贝拉克·奥巴马与国会达成妥协,同意后者对伊朗核计划谈判可能达成的最终协议拥有审议权。

鉴于美国国会对伊朗的强硬态度,最终协议的前景又添变数。

【国会夺权】

国会参议院外交委员会14日举行表决,以19票赞成、0票反对通过一项法案,将赋予国会审议伊核谈判最终协议的权力。

虽然白宫方面极力反对国会拥有这项权力,但是不少民主党议员就这一法案倒向共和党一边,迫使白宫作出妥协。

参院外交委员会表决前,白宫发言人乔希·欧内斯特在记者会上说,总统奥巴马已经同意,不会动用否决权以阻止这项法案生效。

这项议案预计最快下周开始接受参院全体议员讨论和表决,继而在众议院审议。鉴于共和党在参众两院都占多数席位,预计法案通过可能性大。

法案规定,一旦伊核问题最终协议文本达成,美国政府必须立即把它送交国会审议。作为妥协,国会方面同意把审议期从60天缩短至30天。

国会方面还同意,奥巴马不必向国会确证伊朗不再支持针对美国的“恐怖主义活动”,但是政府方面必须定期提交详细报告,内容包括伊朗“对恐怖主义的支持”、核计划和弹道导弹计划。

国会审议伊核最终协议期间,奥巴马将有权解除或放松美国政府对伊朗实行的制裁。但是,美国国会通过的制裁措施是否能解除,将取决于国会是否认可最终协议。国会的制裁针对伊朗中央银行和多个关键经济领域,是伊朗所受最严厉的制裁之一。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