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套房个贷首付比例下调至四成并非“刺激性政策”
2015-03-31 21:08:14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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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套房用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降低、二套房个贷首付比例下调、个人转让住房免征营业税期限缩短……多部门联动,打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组合拳,凸显“分类指导,因地施策”的调控意图,传递出支持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明确信号— 3月30日,经国务院批准,央行、住建部、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下调了住房公积金和第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 《通知》称,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房贷未结清的居民家庭,改善性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此前,二套房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为不低于60%,北上广深为70%。 此次调整后,首套普通自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再区分面积,统一调整为最低首付款比例20%。在此之前,首套普通自住房公积金贷款90平方米以下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90平方米以上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通知》还支持二套房购房者申请公积金贷款,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政策并非“刺激性” 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宗良认为,这一政策,是落实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重要举措,体现了稳增长的意图,并非所谓“刺激性政策”。 随着房地产市场进入调整期,区域分化有所加剧,此前一系列抑制房地产市场过热的政策已经不适用当前房地产市场的供求状况。2014年9月,央行出台了“287号文”,放宽住房贷款首套房认定标准,支持居民家庭合理的住房消费,对促进刚性住房需求的释放起到了积极作用。此次《通知》则是“287号文”的延续。 “随着我国城镇化快速发展和居民收入水平提高,对住房的刚性需求和改善性需求还有巨大的空间。”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认为,自去年以来,我国房地产投资增速放缓,库存上升,房价有所回落。虽然去年9月央行已经对房贷政策进行了调整,但鉴于二套房首付比例过高,依然限制了改善性需求的释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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