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晚,自称是“阿克苏地区库车县政协委员”的毛某因辱骂、殴打民警、阻碍民警执法,被新疆库尔勒市公安机关依法处以10日拘留,并处罚金500元。 3月17日晚,库尔勒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市区、国道等路段进行夜间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22时50分许,跟随民警在建国北路与交通西路进行车辆拦停检查的协警艾利亚尔·伊力哈木,看到一辆从永乐大厦往水果批发市场方向行驶的轿车与一辆摩托车争抢道路,险些造成刮擦,遂上前将轿车拦停。 在亮明身份、说明情况后,轿车副驾驶座上一名浑身酒气的40多岁男子拉开车门,对着艾利亚尔·伊力哈木大声嚷嚷“为啥拦我的车不拦摩托车”,同时挥手就是一巴掌。 尽管挨了一巴掌,但艾利亚尔·伊力哈木依然保持冷静,向驾驶车辆的女司机和后排女乘客说明情况,并通过对讲机呼叫中队负责人。 在同车女子的劝导和搀扶下,这名男子坐进后座,称自己姓毛,还拿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库车县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证》,不停地叫嚷“我是政协委员,动我一下试试?”毛某的行为引起多名群众围观。 民警任先锋赶来劝阻时,毛某还对任先锋当胸一拳。随后赶来的库尔勒市公安局恰尔巴格派出所民警将其带回派出所,约束至酒醒。 3月18日下午,经过派出所民警的询问、调查、取证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毛某因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被处以10日拘留、罚金500元。(记者付宁 通讯员贾建武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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