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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树斌案律师阅卷后认为“程序存在严重错误”

2015-03-18 07:03:49来源:北京晨报责任编辑:陈玮我来说两句

聂树斌案律师阅卷后认为“程序存在严重错误”

17日,在山东省高院,聂树斌案件代理律师陈光武与聂树斌母亲张焕枝在交谈。新华社发

2014年12月,最高法指令山东省高院复查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案。山东高院5名法官组成合议庭复查此案。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委政法委书记才利民全国两会期间向新华社记者表示,复查结果“两会后将见分晓”。3月16日,山东高院正式通知聂树斌代理律师可以阅卷。17日,两位律师来到山东高院,阅卷工作正式开始。这是案发20年来第一次完整阅卷。

内容保密

案卷仅限两名律师查阅使用

1994年,河北石家庄发生一起强奸杀人案,“凶手”聂树斌于1995年被执行死刑。2005年,河北人王书金被警方抓获,主动供述其系聂树斌案真凶。查阅聂树斌案完整卷宗成为困扰该案代理律师的最大难题。

2014年1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指定山东高院复查此案。

17日上午9时许,聂树斌案申诉代理律师李树亭和陈光武按时来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负责聂树斌案复查工作的合议庭法官向两位律师送达了《阅卷通知书》,两人在通知书上签字。

法官告知申诉代理律师,本案涉及个人隐私,阅卷要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不可有意无意将卷宗材料外泄;聂树斌案卷是上世纪90年代的卷宗,阅卷时需仔细。

9时25分许,聂树斌的母亲张焕枝进入阅卷室,她对在场的法官和律师表达了几点意见:聂树斌案申诉代理律师仅限李树亭和陈光武两人,其他律师在网络上的言论均无张焕枝的授意和授权;聂树斌案的案卷仅限李树亭和陈光武两人查阅使用,且内容不得对外透露;阅卷必须阅原卷,复印两份,两位代理律师各一份。她说,山东高院按法律程序办事,非常好,希望给律师充足的时间阅卷。法官当场答复说“没问题”。

申诉代理律师和聂母张焕枝说还有一“额外”要求,“希望查阅王书金案的相关卷宗”。法官表示,王书金案的卷宗可以阅,“凡是能阅的、允许阅的都可以阅。”

17本卷宗

阅卷范围之广远远超出预期

法官告知申诉代理律师及聂树斌母亲阅卷范围:可以阅的卷宗分别是聂案卷宗3本,王书金案卷宗8本,复查卷宗6本,共计17本。聂母及代理律师表示,阅卷范围之广,远远超出他们的预期。

律师提出要对案卷进行复印并拍照。“这是阅卷的正常方式,而且阅的是原卷,需要复印拍照的,法院可以配合。保证代理律师能阅卷,有充足时间阅、阅充分。”在场的法官说。

上午10时许,聂母张焕枝、申诉代理律师和负责复查工作的合议庭法官结束交流,律师阅卷正式开始。书记员先带来3本卷宗,两位代理律师分头阅卷。一上午时间,两位律师完成了3本卷宗的阅卷工作。

为何律师现在才开始阅卷工作?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对申诉案件,应当在三个月内作出决定,最迟不超过六个月。

陈光武律师对聂树斌母亲张焕枝说:“无论结果如何,山东高院对我们阅卷程序的保障是充分的。”

陈光武在微博中说:“山东高院以实际行动践行了依法办案的承诺,聂树斌、王书金案全部卷宗,十年来河北高院、河北警方复查的全部卷宗,共17本,全部可以复印、拍摄,山东高院提供方便。为山东高院点赞!”

据介绍,案件复查程序,目前法律没有具体规定。律师提交代理意见后,山东省高院会视情况确定后续工作,合议庭的复查工作会同时进行。

阅卷完毕

律师称案件存在严重程序问题

负责查阅案卷的该案代理律师之一李树亭表示,从初步掌握的情况来看,聂树斌案至少在法律程序上存在严重问题。

整个上午,两位律师对聂树斌案全部17本案卷中的3卷进行了初步的查阅和拍照,李树亭说,从2005年开始,他就受聂母张焕枝委托代理该案件,期间他进行了大量的走访和调查,有几个疑点自己一直没有解开。

第一,王书金自己曾经供述过,在当年杀人现场有一串钥匙。聂树斌当年被审的时候有没有提到这串钥匙,如果是没有提到这串钥匙,那王书金作案的可能性嫌疑就大很多了。

二是聂树斌口供中的花衬衣,在他走访的大量现场目击证人口中都没有出现过,而且取证照片显示衬衣为彩色照片,而其他证据均为黑白,这说明照片生成时间并不一致。由于自己数次提出查阅案卷均被河北高院驳回,李树亭的这些疑点一直未能解开。

李树亭表示,从拍照过程中看到的一些细节,就足以印证了之前的一些怀疑,“这个案子确实是站不住脚的,主要是在程序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

李树亭表示,在对案卷进行拍照和复制后,他们将返回河北,深入查阅之后形成代理意见提交山东省高院,为最终聂树斌案能否重审提供依据。

综合新华社、央广

-案情回放

一案两凶 谁是真凶

1994年8月5日

河北省石家庄市西郊孔寨村附近发生一起强奸杀人案,当时的石家庄市郊区公安分局组成“8·5”专案组并将犯罪嫌疑人聂树斌抓获,警方随即宣布破案。之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分别以强奸罪、故意杀人罪判处聂树斌死刑。

1995年4月27日

聂树斌被执行死刑。

2005年1月18日

河南省荥阳警方在当地抓获逃犯王书金。其坦白曾在河北强奸多名妇女并杀害其中4人,其中包括一起1994年发生在石家庄西郊一块玉米地的奸杀案。警方核实时发现,21岁青年聂树斌被认定为该案凶手,于十年前被执行死刑。至此,聂树斌案被认为“一案两凶”。

2005年3月16日

河北省委政法委向媒体承诺,立即成立由省委政法委牵头、省公检法司机关参与的联合调查组调查聂树斌一案,一个月内公布结果。但时至今日,依然没有公布任何结果。

2007年3月12日

王书金因故意杀人罪和强奸罪,被邯郸市中院一审判处死刑。王书金不服,上诉至河北省高院,理由是他自供为聂树斌案真凶属重大立功行为,但检方并未起诉他这项犯罪事实。

2007年7月31日

河北高院二审不公开审理“王书金案”。

2013年6月25日

“王书金案”二审第二次开庭审理。

2013年7月10日

“王书金案”二审第三次开庭审理。

2013年9月27日

河北高院对“王书金案”二审宣判,不认定王书金是聂树斌案真凶,维持一审死刑判决。王书金不服裁定结果,表示“我干的就是我干的,你不能让别人背黑锅,这不公平”。

2014年12月12日

最高人民法院指定山东高院复查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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