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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否定“税收法定原则将大倒退”说法

2015-03-09 19:17:20蒋涛 张子扬来源:中国新闻网责任编辑:张海燕 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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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3月9日电 (记者 蒋涛张子扬)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郑淑娜9日在北京答记者问时,否定了立法法修改将致“税收法定”原则大倒退的说法。

立法法修正案二审稿明确了税率调整由法律规定,但随后的三审稿予以删除。有声音认为,这是“税收法定”原则的大倒退,意味着全国人大将默许国务院自行决定提高税率,从而增加公民和企业的税负。

郑淑娜对此予以否认。她说,二审稿规定的税种、纳税人、征税对象、计税依据、税率等,经过专家的论证认为表述不够科学。“实际上税种就包括纳税人、征税对象、计税依据和税率,为了表述得更加科学,我们采取了现在草案的表述。”

这是否意味着法律不再定税率?“不是这个意思。”郑淑娜举例说,目前18个税种有3个为法律规定,企业所得税法明确规定了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如需要国务院和地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一定会在税法当中作出明确的授权。”

郑淑娜说,此次立法法修改对税收的制度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一方面把税收制度从原来的基本经济制度中“拿出”,同时又进一步明确;另一方面,税收制度“拿出”后放在关于公民的政治权利和人身权利后面,这一变化体现了中国国家立法理念的变化,即将其作为公民的财产权利加以规定和保护。(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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