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锁匠“转行”盗窃偷机关单位 手法专业轻松破门

2015-02-12 07:16:37来源:检察日报责任编辑:陈玮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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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一锁匠刘光利,利用一技之长“转行”干起盗窃,窃取辖区某机关财物2万余元。2015年1月28日,刘光利被武汉市蔡甸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46岁的刘光利从事开锁行业约5年,因业务熟练,与蔡甸区多家机关单位有更换和维修锁具的业务往来。经常出入各单位,刘光利也因而对各机关大楼内部结构熟知起来,鬼迷心窍的他渐渐生出歪念:何不利用一技之长谋点财路?况且自己作案不会留下痕迹,也不会遭到怀疑。

2014年12月13日,周六,这天上午,刘光利骑摩托车来到某机关单位。因比较“脸熟”,门卫未经核查登记即让刘光利进入机关大楼。三四楼是该单位主要办公区域,刘光利进入大楼后,搭乘电梯直奔三楼,“打探”到无人后,径直来到四楼财务室,利用随身携带的开锁工具轻松打开财务室的门,而后走到财务人员的办公桌前,用工具打开抽屉,窃取现金2.4万余元。得手后,刘光利携带赃款迅速离开作案现场。

发现钱款失窃,该单位立即报案。通过勘查现场和调取监控,刘光利很快被民警锁定为嫌疑人:“周末,又没人请他上门服务,不是别有所图,他进到机关大楼干什么?”

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的刘光利到案后很快交代了自己的行窃经过。2015年1月21日,案件移送至蔡甸区检察院审查批捕。审查过程中,刘光利供述:“有的机关单位日常管理虽然严格,但对于熟悉的人相对松懈,门卫执行登记制度也比较宽松,尤其到了周末,机关没什么人,趁机行窃也比较容易得手。”

检察官提醒,临近春节,是盗窃案件高发季节,周末各单位人员较少,建议加强人员进出登记管理和安保人员巡视,防止财物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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