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在西沙群岛观光。本报记者 刘磊摄
美丽的西沙海域。本报记者 刘磊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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罩上“保护罩”,开出“提醒单”,建起“防火墙”……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主题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取得不菲成就,这种态势有可能在未来几年更加深化,并融入到“美丽海洋”的海洋生态文明体系建设中。
在刚刚召开的年度全国海洋工作会议上,新任国家海洋局党组书记王宏说,过去一年海洋综合管理进一步强化,已确定了以生态系统为基础的海洋综合管理新思路。相比之前的海洋综合管理思路,这是一个凸显生态力度的新转变。比如,海岛保护利用与管理,未来也将基于生态系统来推进。
不断扩大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生态补偿等制度的试点和实施范围
王宏介绍,2014年,海洋生态红线、区域限批、海洋生态损害国家索赔等制度,都在国家重大政策中得到体现。比如,2011年轰动一时的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事故处置开创了我国重大海洋环境事故生态索赔的先例,生态损害修复工作在去年实现了经费、机构、制度、项目“四到位”,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几个重大且具有示范意义的案例包括,全面实施渤海生态红线制度,渤海35%的近岸海域和30%的自然岸线纳入红线区管理,给重要、敏感和脆弱生态区罩上了“保护罩”;建立海洋生态环境质量通报制度,给沿海各级政府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开出了“提醒单”;严格监管,杜绝落后产能和严重过剩产能上马,建立起海洋环境保护的“防火墙”。
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生态补偿等制度的试点和实施范围,也在不断扩大。
其中,福建建立入海污染物总量控制支持系统平台,厦门陆海并举,制定入海流域和近岸海域水环境污染治理方案,全面开展海域清淤工作;天津制定入海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框架建设方案,初步构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体系。
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也在去年取得长足进展。目前已在沿海地区建立了55处国家级海洋保护区,批准建立珠海横琴新区等12个首批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区),新批准盘锦鸳鸯沟等11处国家级海洋公园。各地也积极推进海洋生态修复,广东启动“美丽海湾”建设,青岛则致力于打造“生态湾区”。
此外,在2014年全年顺利完成西太平洋海洋放射性预警监测航次任务的同时,西太平洋海洋放射性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正在推进。
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现状不容乐观,近岸局部海域污染严重
一组数据显示出我国是不折不扣的海洋大国:大陆海岸线1.8万公里,面积为500平方米以上的海岛6900余个,主张管辖海域总面积约300万平方公里。同时,入海河流众多,有鸭绿江、辽河、海河、黄河、长江、珠江等1500余条河流入海。对海洋生态学家来说,堪称天然的实验室。
同时,海洋生物多样性十分丰富,分布有红树林、珊瑚礁、滨海湿地、海草床、海岛、海湾、入海河口等多种类型海洋生态系统。海洋资源环境为沿海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但我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现状并不容乐观,从近几年赤潮、浒苔等海洋环境灾害的发生,再到公众在沿海旅游的体验和观感看,海洋生态退化、环境灾害多发等问题依然突出。
据《2013年中国海洋环境状况公报》显示,2013年我国海洋环境状况总体较好,符合第一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面积约占我国管辖海域面积的95%,海洋沉积物质量总体良好。但陆源排污压力巨大,近岸局部海域污染严重,15%近岸海域水质劣于第四类海水水质标准,约1.8万平方公里海域呈重度富营养化状态。海洋专家认为,我国的海洋环境问题主要就是近海污染和近岸生态破坏问题。
在2013年实施监测的河口、海湾、滩涂湿地、珊瑚礁、红树林和海草床等海洋生态系统中,处于健康、亚健康和不健康状态的海洋生态系统分别占23%、67%和10%。专家认为,这种“亚健康”的状态目前没有明显的根本扭转。
陆源污染一向是海洋环境的“心腹大患”。
2014年第四季度监测的49条河流入海断面水质评价结果表明,入海监测断面水质为第Ⅱ类、第Ⅲ类、第Ⅳ类、第Ⅴ类和劣Ⅴ类地表水水质的河流数量分别为4条、5条、7条、4条和29条。劣Ⅴ类地表水水质的河流要占到绝大多数。而在2013年监测的247个入海排污口中,有124个入海排污口超标排放污水,占监测排污口总数的50.2%。
海洋专家给出的建议是,建设“美丽海洋”,必须强化海洋生态保护和减灾防灾,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监管。
将选取部分污染严重的典型海湾,开展综合治理
根据国家海洋局的计划,2015年将细化生态红线指标和管控措施,全面建立海洋生态红线制度,力争年底前以省为单位建立实施海洋生态红线制度。选划建设新一批国家级海洋保护区,并开展保护区管理成效评估和监督检查。此外,要选取部分污染严重的典型海湾,加强动态监测,开展综合治理。
在比较敏感的围填海指标方面,将确定年度围填海计划控制指标,对围填海进行分类指导,实施岸线保有率计划指标管理,严格限制各类用海项目占用自然岸线和顺岸式围填海。
据介绍,在去年一手抓制度建设、一手抓能力建设的基础上,作为国家海洋主管部门,国家海洋局将在今年继续加强海洋生态环境监督管理系统、滨海湿地国家监测中心等建设,继续扩大海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海洋生态补偿、生态赔偿等制度的试点范围,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模式。
国家海洋局环保司相关负责人透露,在海洋生态环境整治修复方面,今年的工作重点是海湾综合治理,将组织沿海省市在杭州湾、钦州湾、象山港等16个全国污染严重、生态脆弱的海湾进行动态监测并开展综合治理,以打造美丽海湾。
此外,还将继续推广退养还滩、退养还湿、开堤通海等已经较为成熟的海洋生态修复模式,推进区域性重大海洋生态综合修复整治工程,修复破坏退化的海洋生态系统,以扭转生态恶化的趋势。(余建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