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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团伙两年内昼伏夜出盗割路灯电缆5千米获刑

2015-02-10 18:30:09俞晓芳 余小惠来源:中国新闻网责任编辑:唐丽萍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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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南京2月10日电 (俞晓芳 余小惠)由三名外来人员组成的团伙,在两年内昼伏夜出作案45起,疯狂盗窃电缆线五千多米,案值达34.9万余元。江苏常熟法院10日公布,该院以盗窃罪判处该团伙成员胡某、陈某、程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至七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分别处以罚金。

现年29岁的程某是广东人,2008年8月,因犯破坏电力设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11年8月刑满释放后,程某到张家港市打工,因不满足于打工所赚取的微薄收入,又动起歪脑筋。左思右想之后,程某认为还是“老本行”赚钱快,于是找到了朋友胡某、陈某,三人一拍即合。

从2012年开始,三人便开着电动车,有分有合,先后多次至S338省道常熟市境内的福山、海虞、赵市、梅李等路段以及张家港市境内部分路段,采用挖坑、剪线、抽线、剥皮等手段,盗窃S338省道道路两侧沿线的路灯电缆线,卖给废品收购站,赃款用于日常开销及挥霍。2014年3月,三人在某废品回收站销赃时,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胡某、陈某、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多次采用破坏性手段盗窃正在使用中的电力设备,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依法分别予以惩处。在共同犯罪中,三人均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程某在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据此,常熟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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