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委:年内解决704万农村学校师生饮水安全问题
2015-01-30 22:33:01来源:中国新闻网责任编辑:唐丽萍 唐丽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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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月30日电 据水利部网站消息,1月29日,水利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卫生计生委、环保部联合召开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视频会议。水利部部长陈雷强调,要切实把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作为硬要求,放在突出位置和优先领域来抓,今年年底前解决规划内剩余5163万农村居民和704万农村学校师生饮水安全问题。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林念修、财政部副部长刘昆出席会议并讲话,水利部副部长矫勇主持会议,副部长李国英,党组成员、总规划师周学文,总工程师汪洪出席会议。 陈雷指出,做好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必须细化实化年度目标,分解落实进度计划,为顺利完成年度建设任务打下坚实基础。 一要进一步明确年度总体目标。要切实把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作为硬要求,放在突出位置和优先领域来抓,今年年底前解决规划内剩余5163万农村居民和704万农村学校师生饮水安全问题。要把解决四省藏区、新疆自治区和兵团、重庆三峡库区、湖南洞庭湖区等四大片区规划外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纳入年度计划任务,确保今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对地方反映的规划外其他饮水不安全问题,由地方政府负总责,采取有力措施予以解决。 二要抓紧分解落实年度任务。省级发展改革、水利部门要尽快将投资计划、解决人数等任务分解下达到县或乡镇,具备条件的省份要将任务同步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县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尽快把任务落实到乡、到村、到农村学校,把项目落实到具体承担单位。 三要实化细化进度目标要求。各省要制定精确详细的阶段目标以及省级、县级进度方案,省级方案任务要落实到项目、进度安排要落实到月,县级要以每日为基础、每旬为控制、每月为节点,逐一明确每个工程项目的审查审批、招标投标、项目开工、完工通水、竣工验收等具体时间节点要求,确保3月底前完成所有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并全面开工建设,10月底前基本完成主体工程并实现通水,年底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陈雷强调,今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目标和任务已经明确,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多措并举,攻坚克难,确保如期兑现政府承诺。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健全政府“一把手”负总责、政府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部门各司其职、强力推进的有效机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将责任人、目标任务和进度要求,于2月底前在省级媒体上公示,有关市、县也要在所辖范围内公示,逐级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强化监督考核,严格跟踪问效。 二要健全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各地要抓紧于春节前全部完成投资计划分解下达,尽快将资金落实到项目。要研究缩短财政评审周期的有效措施,为顺利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赢得宝贵时间。尚未完成前期工作审批的省份要加大工作力度、尽快完成审批,四大片区也要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进度,下放审批权限,优化前期工作环节,切实提高审批工作效率。 三要积极落实资金,规范使用管理。各省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省级配套资金足额及时落实到位,督促市县配套资金及时足额落实到位。要深入细致做好群众工作,用好“一事一议”政策,充分调动农民群众自筹资金的积极性。要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创新投融资机制,构建多元化的农村饮水安全投融资格局。要加强资金监管,严肃财经纪律,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高效。 四要加强建设管理,确保质量进度。要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执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规程规范,着力强化项目法人的建设主体责任和县级主管部门的监督主体责任。要加强分类指导,对规模化集中供水工程,要统筹主体工程和配套工程建设,同步开展水厂建设、主管网铺设和入户管网施工;对分散供水工程,要组织足够的技术力量、调集足够的机械设备,协调安排、加快施工。要加强现场监理和质量管控,切实把好原材料进口关、设备采购关、施工质量关和竣工验收关,确保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 五要强化水源保护,规范水质检测。依法规范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对人为因素引起水源变化、水质污染或工程损坏造成群众饮水困难的,要严肃追究责任,督促限期整改。要加快建设和完善区域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中心,规范消毒设施的安装、使用和运行管理,进一步提高水质合格率。 六要完善管护机制,促进长效运行。要加快建立以县为单元的工程管理服务机构,积极引导和扶持村组集体、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供水服务组织参与工程管护,明晰产权主体和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和经费渠道。要按照“补偿成本、公平负担”的原则合理确定水价,规范并加强水费计收,加快建立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基金。要加大工程管护人员培训力度,切实强化日常管护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不断提高运营管理水平和供水服务质量。 七要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追究问责。要建立健全稽察、督查、抽查和第三方评估等工作机制,实现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监督检查。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健全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市县要建立重点工程现场驻点制度,动态跟踪建设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要进一步完善月报、旬报制度,落实上报数据签字背书制度,对工作措施不力、工程进展缓慢、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要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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