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国内>社会> 正文

中工时评:净化网络空间,需标本兼治下“猛药”

2015-01-26 15:59:55徐恬恬来源:中工网责任编辑:陈玮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近日宣布,国家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联合启动“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专项整治工作,力争用半年左右时间,着力解决这一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使网络空间全面清朗起来。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与网络暴力、网络色情、信息泄露等就像网络雾霾,笼罩在互联网上空,毒害的是社会道德风气,危害的是网络生态秩序。在这些网络雾霾中,“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的危害更是有目共睹。尤其是过去一段时间里,这种网络乱像有愈演愈烈之势,必须给予“当头棒喝”。

根据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发布的数据,2014年,举报中心收到与网络敲诈有关的举报共8000多件次,涉及关键词“有偿删帖”的举报多达4000多件次。更让人担忧的不是数字,而是此类违法行为的“周而复始”、“死灰复燃”。在网上检索会发现,类似“公关公司有偿删帖”、“部分网站新闻敲诈”等案件屡屡发生,循环不断。

所以,在加大执法力度进行“治标”的同时,我们也有必要思考这些违法乱象泛滥的原因,寻找治本的对策。“敲诈”、“有偿”意味着有供需、有交易、有市场,意味着其中存在暧昧的“利益输送链”。

从市场“需求者”来看,有偿删帖的需求者往往是企业和部分地方政府,不法分子新闻敲诈的对象也大多是企业。看来,一些企业和地方政府对于网络舆情的认知还尚浅,同时法治意识淡薄,一旦遇到负面信息甚至一点点“瑕疵”的曝光,第一反应不是纠正、回应,而是试图让它迅速“消音”、“消失”。

于是,花钱让“负面消息”消失,被当成了消除负面影响的“快速有效且唯一途径”。在这种思路的指导下,加上利益驱使,必定有人想到承担起“摆平”的责任,于是,利益链的中间环节——非法网络公关公司,自然干起了“拿人钱财、替人办事”的差事。

应该说,整个利益链条中最关键的一环就是“中间商”,即非法网络公关公司,他们利用网络诉求平台不通畅、相关人员的信息不对称、披着网络危机公关的外衣,通过向网站相关人员行贿,用有偿删除负面信息,甚至发布不实信息等方式非法牟利,给社会带来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整治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须追根溯源。强化法治意识,建立有效的正面沟通机制,通过正规的网络民意表达沟通平台,建立有诉必理、快速澄清、科学处置等机制,才能从源头上杜绝“有偿删帖”的生存环境;引导网民通过正规渠道表达诉求,政府企业通过合法平台应对诉求,并进行科学处理,才能让删帖公司、新闻敲诈彻底失去生存空间。而作为网站管理人员,维护网络社会的健康生态体系,理应成为其应尽的职责和主动选择。

当然,所有这些“治本”措施配套发挥作用的前提,是对于“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露头就打,重病下猛药,先遏制住乱象泛滥的局面,才能有时间“待重头收拾旧山河”,从根本上整顿、建立良性的网络秩序。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