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国内>社会> 正文

一对85后网恋6年第六次见面离婚 孩子3岁没见过爸爸

2015-01-20 11:59:29来源:浙江在线责任编辑:林雯晶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我如往常一般准备去开庭,一个普通的离婚案件。但当我拿起案卷,看到原告的起诉书时,我震惊了!”这是温岭法院一位女法官写的一篇办案手记的开头。

这位提起离婚的女子,与自己的老公,从认识到结婚到生子到现在闹离婚,据说总共才见过6次!

以下是她的办案手记的整理:

原告是个姑娘,1989年出生,她老公1988年出生。

2009年,双方相识于网上。

2011年,双方结婚。

婚后几个月,生育一子。

原告表示因为是网恋,又是远距离恋爱,见面次数很少,平均一年一次。

看到这一连串的数字,我傻眼了——两人第二次见面便孕育了一个小生命,第三次见面便是结婚了。

在庭审中,我特地问了一下她,她略带不好意思地说到现在也就差不多见了6面吧(其中结婚那次见面时间可能比较长,领了证还摆了酒),这样算算还真是平均一年一次,第六次见面就是婚姻的尽头了。

因为男方没有到庭参加诉讼,庭审很快便结束了。

但我觉得这个案件或许有调解的可能,便想做一下这姑娘的思想工作。在庭审中,我注意到她的一些表述,她一直强调当她和他吵架时,他没有去挽留她。

庭审后,我试着和她聊天,才知道,孩子已经3岁了,但男方及其家里人至今连孩子都没有看过。

两人确实是见了几面就结婚了,结婚后,姑娘就回广州上班去了。

婚后几个月姑娘回到温岭老家生了一个儿子,但因为琐事和老公吵了架,她在家里坐完月子便又回了广州。

姑娘回广州后一段时间,老公的父亲生重病,曾联系她,希望她作为儿媳妇回来一趟,但是姑娘却认为,她还在和老公生气,不要回来。

之后,两人仍见过几面,但是每次见面都会因为琐事吵架。姑娘觉得老公没有家庭责任感,不好好做事,老公觉得她不回家,不尊重他的父母。

当姑娘提出离婚时,老公没有说什么,他的父母也没有劝阻,还要求退还礼金10余万元。说到这里,姑娘哭了,说“从我提出离婚,他也没有来挽留我,他们家就一直说要退还礼金,现在我回来了,他们也没有让我回去,我已经进不去他家门了。”

说到这里,我注意到一点,姑娘说男方同意离婚,但是庭前我打电话和他确认时,男方明确表示不要离婚的,不过家里出现经济危机,急需资金,所以为礼金是否退还争论不休。

从与男方的电话联系以及与姑娘短暂的庭审相处,我发现双方还是有和好可能的。但是问题在于:1.女方好面子,在婚后仍然要男方宠着、求着,不肯放下面子,为自己的过错道歉,导致男方家长对女方失望;2.长期两地分居,联系较少,婚前缺乏了解,婚后缺乏相处;3.经济的压力使男方喘不过气,但女方无法体谅,激化了矛盾。

我试着说服姑娘放下面子,去向公公婆婆道歉,这样双方还是有希望的,可是姑娘拒绝了,我甚至说法院可以作为和事佬帮忙说服,她还是拒绝了,我深感无奈……(都市快报)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