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什么时候最多?答案是每年的春节前。去年,南京法院共受理一审婚姻家庭、继承纠纷类案件10823件,而每年年底的一个多月,都是离婚官司的高峰期。昨天,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市民政局了解到的情况也显示,最近来婚姻登记处离婚的夫妇比平时要多一些。据统计,截至昨天下午4点,今年1月份,全市共有1334对夫妻协议离婚,平均每天有70.2对夫妻变为路人。 值得一提的是,起诉离婚的案件中,不少都涉及财产分割问题。例如,妻子发现丈夫偷偷给“小三”48万元,于是状告丈夫和“小三”,成功讨回48万元后,就跟丈夫离了婚。这是近日来,南京中院公布的离婚家事审判中,夫妻之间共同财产处理争议的一个典型案例。 现代快报记者 李绍富 项凤华 徐岑 有人和平分手 为了“新的开始” 选择在年前离婚 昨天上午,在南京玄武区婚姻登记处,在一对对喜气洋洋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新人中,有一位30岁左右的年轻女士,独自一人,在门口徘徊。左看看右看看,终于走到前台小声询问了几句。随后,工作人员将她领到了一旁。一了解,原来她是来咨询办理离婚手续的。 “我知道还有一个月就要过年了,但我不想这样拖着了,离了婚,大家过年都好受。”她揪着眉头说,她结婚才3年,“我们俩没有多大的仇恨,结婚头一年也挺甜蜜的,但是现在日子越过越无聊。”她表示,丈夫经常不在家,个把月回来一次,两个人也没孩子,天天一个人在家。跟没结婚似的。 “他爸妈,我爸妈,都靠我一个人照料,家里马桶坏了,还要自己修理,要他干吗。”她赌气地表示,自己要的是一个能在身边知寒问暖的人,长期异地,丈夫又不细心维系两人的关系,还不如离婚。“我已经考虑很久了,不想再拖到年后,还是早点解脱好。”旁边工作人员劝说,提醒她马上就过年了,家家都要团圆的,可她还是决定离婚,“辞旧迎新啊,这样也是为了有个‘新的开始’。” 昨天,鼓楼区婚姻登记处负责人夏主任告诉现代快报记者,年底前不仅结婚的多,离婚的也不少,每天都有一二十对急着在过节前分手,怎么劝也劝不住,其中一些年轻人,是想好了才来的,手续齐全,来了就办,几分钟后就领到了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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