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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爱偷东西不悔改三次获刑 丈夫无奈办离婚

2014-12-23 14:02:38王裕奎来源:齐鲁晚报责任编辑:唐丽萍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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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山一女子,没事就爱去别人家偷东西,怀孕的时候还不忘盗窃。最终,丈夫受不了妻子的“惯偷”行为,与其离婚,她也被法院判刑。

今年28岁的黄霞(化名)是岚山区某村人,初中文化,有一个可爱的孩子和疼爱她的丈夫,丈夫平时在家附近打零工,黄霞没有工作。虽然并不是多么富裕,但一家三口日子过得其乐融融。

但是黄霞好吃懒做,喜欢不劳而获,是一个惯偷。平时没事就到别人家盗窃。

2009年,黄霞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013年她又犯盗窃罪,但因为正在怀孕期,法院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然而两次被判处缓刑的她,仍不思悔改,在缓刑考验期内,她又盗窃财物,在最后一次作案时,被户主当场抓获。

黄霞的丈夫也受不了妻子喜欢盗窃的怪癖,这一次,他再也受不了,于是与妻子办理了离婚手续。

今年10月,岚山区法院判决黄霞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二千元。撤销原刑事判决书中对黄霞宣告缓刑的执行部分,与原判有期徒刑二年实行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7000元。 (记者 王裕奎 通讯员 神瑞霞 迟玉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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