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中午11时15分许,闸北区交城路永和三村一居民家发生火灾。有网友称,火灾可能是起火处的房主外出祭扫,家中蜡烛未熄灭所引发。 目击者介绍,当时浓烟先从4楼住户家朝南的一扇窗户内冒出,随后一块窗玻璃发生爆裂。几分钟后,明火夹杂浓烟从4楼向外蹿,熊熊大火很快将该户人家的雨棚烧毁,并有向上蔓延的趋势,热心过路市民见状,立即拨打了报警电话。 近10辆消防车很快赶到,消防队员进楼疏散居民,并破拆起火居民家房门,进行灭火。约40分钟后,大火被完全扑灭。所幸消防部门扑救及时,未造成人员伤亡。 据了解,起火居民家中物品被付之一炬,火灾还殃及楼上楼下的多户居民。记者看到,5楼住户的空调外机被烧毁,铝合金窗框也被烧融。 目前,消防部门正在进一步调查火灾具体原因。(陈浩) |
相关阅读:
- [ 11-25]男编剧爱上男舞蹈教师 求爱不成谎报他家失火死人
- [ 08-29]邻居家失火殃及自家 女子起诉获赔2400元
- [ 03-31]住户家失火保安砸门救火 物业:家中供奉需防火
- [ 01-10]除湿机自燃屋主刚出门家失火 烧得面目全非
- [ 11-26]笑话:呆儿子家失火以后...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